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0-2

第十篇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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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加二20-21: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我不廢棄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禱讀】

林後五14-15:原來基督的愛困迫我們,因我們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活。

                                                                                   

在我們裡面運行的信心 保羅說,我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我們活神聖的生命,不是憑著眼見,也不是憑著感覺,不同於我們活肉身和魂的生命。我們活神聖的生命,就是活我們靈裡屬靈的生命,乃是藉著運用信,這信是由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 保羅說到信時,是說『神兒子的信』。這裡小小的『的』字是甚麼意思?這個字含示本節所題的信,乃是屬於神兒子的信,就是祂自己所擁有的信。然而,我們和其他許多人解釋這一節的時候,都說,這辭真正的意思是在神兒子裡面的信。但希臘文在這裡沒有用『在…裡面』這個介系詞。我花了許多時間想要了解這件事。我查考許多一流的權威著作以後,確信保羅在這裡所說的不是神兒子的信,乃是在神兒子裡面的信。但我們仍需要解釋,為甚麼在這一節,以及二章十六節和三章二十二節,保羅沒有用『在…裡面』這個介系詞。我們只查考聖經的白紙黑字,無法對此事有正確的領會。我們還需要思想我們的經歷。 保羅寫加拉太書是根據真理,也是根據他的經歷。根據我們基督徒的經歷,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真實活的信,不只是在基督裡面,也是屬於基督的。因此,保羅在這裡的意思,實際上就是『屬於基督的,並在基督裡面的信』。保羅的思想乃是,信是屬於基督的,也是在基督裡面的。 我們已經指出,信是我們對主之所是,以及祂為我們所作之事的珍賞。我們也指出,真實的信乃是基督自己注入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相信祂的能力。主注入我們裡面以後,就自然而然成為我們的信。一方面,這信是屬於基督的;另一方面,這信是在基督裡面。然而,光說這信就是基督,這太簡單了。我們需要說,信乃是基督向我們啟示出來,並注入我們裡面。信不只和已經注入我們裡面的基督有關,也和正在將祂自己注入我們裡面的基督有關。當基督在我們裡面運行,祂就成為我們的信。這信是屬於祂的,也是在祂裡面。 珍賞主耶穌 保羅在二章二十節末了的話,證明這一節的信,是屬於基督,也是在基督裡面的信。他總結這一節時,說到神的兒子乃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的那一位。保羅寫這些話的時候,滿了對主耶穌的珍賞。否則,在這樣長的經節末了,他不需要說到基督愛他,為他捨了自己。他可以結束於『在神兒子的信裡…所活的』這句話。但是當他說到現今他如何活著,他的心滿了感謝和珍賞。信來自這種對主耶穌的珍賞。在基督裡面的信,和屬於基督的信,是從對基督的珍賞來的。 在林後五章十四至十五節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困迫我們,因我們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活。』我們思想這些經節就能看見,保羅的信來自珍賞基督那困迫的愛。我們越珍賞基督那困迫的愛,我們就越有信。這信不是由我們自己的能力或活動所產生的,乃是由我們所珍賞的這位基督,在我們裡面作工所產生的。我們珍賞主耶穌的時候,會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寶貴你。』我們對主這樣說,祂就在我們裡面運行,並成為我們的信。這信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使我們在其中與基督真正成為一。 我願意告訴你們一個真實的故事,印證這一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信,來自我們對主耶穌的珍賞。在中國拳匪之亂時,數以百計的基督徒殉道。有一天,在中國的古都北平,拳匪正在街上遊行。一位年輕的基督徒女子,坐在囚車後方,被押去行刑。行刑者圍住她,手拿著刀劍。氣氛很恐怖,充滿了拳匪的喊叫聲。然而,當她向主唱詩讚美的時候,她的臉面發光。商店都因著暴亂而關門;但有一位青年人,從一家店舖門口的縫隙中,看到這個情景。他因著這位年輕女子發光的臉、喜樂和讚美的歌聲,而深受感動,當下就決定要尋出基督徒信仰的真理。後來,他的確認識了真理,而成為相信基督的人。最終,他放下他的事業,成了一個傳道人。有一天,他訪問我的家鄉,告訴我他如何成為基督徒的故事。 這裡的點是說,這位年輕的女子,在這樣恐怖的環境當中,能彀滿了讚美,乃是因為信在她裡面作工。她滿了對主耶穌的珍賞。因著她這樣愛主,主自然而然就成了她裡面的信。這信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她在其中聯於主。這生機的聯結,是神新約的經綸中,一個基本且重要的方面。 神經綸的啟示 加拉太人從神的經綸轉回到律法,想要憑肉體的努力來遵守。但我們這樣努力遵守律法的時候,就遠離了神。神的經綸不是要我們憑肉體的力量來遵守律法。祂的經綸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三一神已經成為經過過程的神。藉著成為肉體,基督在肉體裡來成全律法,然後把律法擺在一邊。藉著復活,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準備好要進到我們裡面。神新約的經綸,乃是要把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到我們裡面來,成為我們的生命,並我們整個人。我們若看見這件事,就能宣告說,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然而基督就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因著在祂裡面並屬於祂的信而活。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但新人,就是新『我』,仍然活著。現今我們因著在神兒子裡面,並屬於神兒子的信而活,這信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在其中我們與基督是一。遵守律法與這種生機的聯結,是無法相比的。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啟示神的經綸。在神的經綸裡,神的心意是要把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到我們全人裡面,使我們成為新人,就是新『我』。舊人,就是舊『我』,沒有神的『我』結束了;但新人,就是新『我』,有三一神在其中的『我』,仍然活著。我們與基督同活,並且憑基督而活。不僅如此,我們也憑信而活,信乃是把我們帶進與祂是一的憑藉。在這生機的聯結中,我們與主是一,因我們與祂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我們活著,祂也活著。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與祂同活。 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的異象 我信現在我們能彀領會甚麼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且我們如今所活的生命,是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這一節所描繪的經歷,含示三一神已經經過了過程。基督成為肉體以後,在地上生活,然後被釘十字架、埋葬並復活了。在復活裡,祂成了賜生命的靈。基督升天以後,得了冠冕,登上寶座,並被立為萬有的主。在五旬節那一天,祂成為那靈降在祂的身體上。從那時起直到如今,祂一直在地上作工並運行,尋找珍賞祂並呼求祂名的人。每當我們因著珍賞祂,而呼求主耶穌的時候,祂就進到我們裡面,成為活的信,在我們裡面運行,並帶我們進入與祂生機的聯結中。在這聯結中,我們真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這就是神新約的經綸。我盼望這個異象能注入眾聖徒的裡面。 我能作見證,因著我看見了這個屬天的異象,就沒有甚麼能搖動我。我願意將我的一生都獻給這一個神經綸的異象。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今基督活在我這新人裡面。我如今所活的生命,是因信而活,就是因那屬於神的兒子,並在神兒子裡面的信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在這裡我們有三一神與三部分人的調和。何等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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