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 1-2
第一篇 腓立比書的背景和主題2
【讀經】
腓一5:為了你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
腓一6:我深信那在你們裡面開始了善工的,必完成這工,直到基督耶穌的日子。
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想法,原是應當的,因為你們有我在你們心裡,無論我在捆鎖之中,或在辯護、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眾人都與我同享恩典。
【禱讀】
腓四13: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裡面,凡事都能作。
腓四14: 然而,你們有分於我的患難,乃是美事。
二 熱中猶太教的信徒傳基督是因著嫉妒爭競,為要與使徒保羅相爭
根據一章十五至十八節,有些人傳基督是『因著嫉妒爭競』,『出於私圖好爭』;他們特別是要與保羅相爭。這樣傳基督的人就是那些熱中猶太教的信徒;他們是在基督裏的信徒,卻固守猶太教,並且把猶太教的一些東西帶進召會生活裏。因著他們持守猶太教的東西,這就使他們在傳基督的事上與保羅成了對頭;因保羅已棄絕了猶太教以及猶太教的律法、儀式、傳統和割禮的作法。熱中猶太教的信徒仍舊持守這些宗教的事物,所以他們傳基督就是出於嫉妒爭競。然而在一章十八節保羅卻能說,『這有何妨呢?或假意,或真誠,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宣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保羅承認,那些人即使是因著嫉妒爭競,仍然是傳揚基督。他能因著基督被傳開這事實而歡喜。保羅是傳基督連同神的經綸,而其餘的人傳基督卻攙進了猶太教。所以這裏有兩種傳基督不同的方式。
今天的情形也是一樣。許多基督徒傳基督,但他們並不是傳基督連同神對召會的經綸。在保羅的時代,熱中猶太教的信徒傳基督是出於對猶太教的關切,而不是出於對召會的關切。我們可以這麼說,他們甚至是為猶太教而傳基督;然而,保羅是為召會,就是為基督的身體來傳基督。
保羅遭受逼迫,主要還不是為了傳福音,而是為了辯護、證實福音。在一章七節他說到『辯護、證實福音』,在一章十六節他又說,他是『為辯護福音設立的』。相反的,熱中猶太教的信徒卻屈改、曲解福音。福音不是為著猶太教的,傳福音的不該是為了把不信的人帶到律法以下,使其受割禮。這樣傳福音就是屈改、曲解福音。保羅辯護福音的時候說得很清楚,福音的目標是要產生基督的身體,不是要叫人帶著割禮的記號。保羅一面以積極、神聖的方式傳福音,一面也辯護、證實福音。保羅傳福音的方式與熱中猶太教的信徒截然不同。因此,寫腓立比書的時候有兩種傳福音的方式。
今天我們傳福音,也與許多在組織宗教裏之人所作的不同。許多人傳福音,但並非與神的經綸一致。每當我們像保羅那樣,照著神的經綸傳福音時,我們就遭受宗教徒的反對。因著傳基督有不同的方式,就有逼迫來自宗教的『犬類』。
三 腓立比的信徒與使徒保羅一同推廣福音
腓立比書另一面的背景,是關於一件非常積極的事,就是腓立比的信徒與使徒保羅一同推廣福音。(一5~7,四14~19。)
我擔心我們中間有些人對福音仍持守一種不充分的了解。福音的傳揚不只包括基督是我們的救主,藉著相信祂,我們就罪得赦免,蒙拯救不下地獄而上天堂,並且得著重生等等。事實上,整卷腓立比書都是福音的定義。福音乃是宣揚神照著祂的經綸而有在地上的行動。這意思是說,福音乃是傳揚神的經綸。因此,福音包括顯大基督與活基督,包括這卷書中所說經歷基督的每一方面。對腓立比的信徒來說,與保羅一同推廣福音,意思就是他們有分於神在地上經綸的行動。
神的經綸不光是要得著一班罪得赦免、得稱為義、被基督的血洗淨、得了重生、蒙拯救不下地獄、命定上天堂的人。這些只不過是神為了執行祂的經綸所施行之拯救的一部分。福音包括神經綸的全部。我們不該從保羅的著作中斷章取義,來給福音下定義。我們必須查考整卷腓立比書以及所有的要點。我們把這些要點都放在一起,就會看見福音的全貌,並且看見福音乃是包括神照著祂的經綸而有的行動。腓立比的信徒有分於推廣這樣的福音,是何等有福!他們所有分的福音,不是今天許多基督徒所傳低品、狹窄、膚淺的福音。腓立比的信徒有這個特權,有分於傳揚並推廣照著神經綸的福音。
四 存在於腓立比信徒中間的不合
雖然腓立比的信徒與保羅一同推廣福音,但他們中間仍然有不合。(一27,二1~4,四2~3。)我們會看見,他們的不合,原因乃在於他們魂裏不一的事實。他們已經在靈裏重生,但是他們的魂還沒有變化。他們在靈裏沒有問題,但是在魂裏,特別是在心思裏,至少還有點問題。他們中間有些人觀念不同,這些不同的觀念造成了不合。
貳 主題─經歷基督
我們已經指出,腓立比書的主題是經歷基督。論到經歷基督這件事,腓立比書每一章都包含一個要點。首先,第一章有顯大基督。我們無論處在甚麼景況,都必須這樣彰顯基督,為要讓祂得著顯大。
在第二章,保羅陳明基督為我們的榜樣。我們無論作甚麼,都需要榜樣、模型、範例。就是在經歷基督、享受基督的事上,我們也需要榜樣。這榜樣就是基督自己。
第三章指明基督該是我們的標竿,我們的目標。我們這些愛主、尋求主的人並不是沒有目標,我們的目標就是基督自己。祂是我們向前直跑的標竿。
最後,第四章說到基督是我們的能力。在四章十三節保羅說,『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基督不僅是榜樣、標竿,祂也是力量、能力、發電機。祂是我們裏面的發電機,加能力給我們,使我們活祂、顯大祂,並向著祂這標竿直跑。
在腓立比書這四章中,我們看見活出的基督,顯大的基督,作榜樣的基督,作標竿的基督,以及作我們裏面能力的基督。這卷論到經歷基督的書包含四個要點:彰顯、榜樣、標竿和能力。我們都必須對基督有這四重的經歷。
一 為要勝過熱中猶太教者的影響
腓立比人必須經歷基督,好勝過熱中猶太教者的影響。我們若要勝過今天所面臨的反對,也需要經歷基督。我們不能憑自己所有的來勝過宗教『犬類』的狂吠。反對太激烈了,我們憑自己的努力無法勝過。為這緣故,我們必須對基督有充足的經歷。我們必須這樣來經歷基督,好叫我們活基督,以祂為我們的榜樣、標竿和能力。我們這樣來經歷基督,就能勝過所有的反對。
我們越遭遇反對,就越當活基督。我們該像滿了氣的球:越被壓抑,就彈得越高。一面來說,我們該為所有的反對而感謝。因著這些反對,我們被激動起來。然而,單單被喚醒、受激動起來抵擋反對的勢力還不彀;我們必須進一步活基督並顯大基督。我們經歷了基督,就會勝過今天宗教人士消極的影響。
二 為著辨識出於爭競的傳基督
藉著經歷基督,我們也會有辨識,辨別傳基督的不同方式,特別能辨識出於爭競的傳基督。(一9~11。)我們越經歷基督,就越有辨識。事實上,基督自己要成為我們的辨識,成為我們敏銳的知覺,道德的機智。藉著經歷基督,我們變得敏銳而機智。這種機智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從教育來的,惟獨來自對基督的經歷。我們經歷基督,祂就要成為我們的知覺與機智,也就是我們藉以看透別人意念的辨識。有基督作我們的X光,我們就可以洞察任何人的隱情。我們都需要這樣的辨識。
三 為著在推廣福音上有分
我們也必須經歷基督,好叫我們在推廣福音上有分。(一27~30。)藉著經歷基督,我們就能有分於神經綸的行動。
四 為著消除不合
最後,經歷基督乃是為著消除不合。(二5,12~16。)只有藉著經歷基督纔能消除不合。我們越經歷基督,就越沒有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