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1-2
第十一篇 不廢棄神的恩2
【讀經】
加二20-21: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我不廢棄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禱讀】
加二21:我不廢棄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第三,從我們重生那時候起,基督就住在我們靈裡,為要在我們裡面活著並與我們同活。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使我們能有一種使神滿足的生活。在祂的恩典裡,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與我們同活。
當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時,祂同時也將祂一切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裡面,為要聖別我們,變化我們,使我們在實際並實行上成為神的眾子。這樣,我們就享受完滿的兒子名分。
第五,在豫定的時間裡,基督必要再來,用祂自己的成分浸透我們物質的身體,叫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和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這當然也是神恩典的另一面。基督藉著浸透我們,就榮化我們,並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祂要將我們都帶進祂的榮耀裡,在那裡,我們靈、魂、體都會完全和祂一樣。
最後,在永世裡,我們要享受基督作活水和生命樹,直到永遠。
關於神的恩典之於我們這各項的描述,包括了整本新約,從馬太福音一開始,直到啟示錄的末了。這位三一神─父、子、靈─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好進到我們裡面,與我們成為一,並作我們的一切。現今祂是我們的救贖、拯救、生命、生活、聖別及變化,並且祂還要成為我們的模成、得榮與永世。這就是在光中所分給眾聖徒的分。(西一12。)
享受恩典
我們無法在一天之內,或甚至在一生之中盡享神的恩典。在永世裡我們纔能盡享這恩典。這就是與主耶穌同來的恩典,這也是我們每天所需要的恩典。讚美主!這是我們天天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所得著,作我們應時幫助的恩典。每早晨我們都當仰望主並禱告說,『主阿,求你今天將你的恩典賜給我。我需要你今天一分的恩典。願恩典與我同在,並與所有的弟兄姊妹同在。』哦,我們都需要這樣禱告!然後我們就會經歷恩典,這恩典就是那三一神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的享受。
在二章二十一節保羅說,『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白白死了,或譯作無緣無故的死了。基督為我們死,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義,藉此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羅五18,21。)這義不是藉著律法,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著的。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無緣無故的死了。但義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的,並且基督的死已將我們從律法分別出來。現今,照著羅馬五章十七節,我們這『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恩典使我們能在生命中作王。
基督藉著賜生命的靈,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乃是神的恩。不憑這靈活著,就是廢棄神的恩。廢棄神的恩,就是拒絕這位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三一神。熱中猶太教者想要叫加拉太信徒回到律法。回到律法就是廢棄神的恩。這就是否認並拒絕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僅如此,這也就是沒有經歷並享受這樣一位經過過程的神。藉此我們看見,回到律法而廢棄神的恩,乃是極其嚴重的事。
神的經綸
瞎眼的猶太教徒十分愚昧。他們若看見神的恩典是甚麼,就不會再熱中於猶太教了。但他們因著瞎眼,反倒大發熱心要引人離開基督。他們不明白要神的選民遵守律法並不是神的經綸。神的經綸乃是要祂的子民享受三一神,這位三一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在神的經綸裡,神要祂的子民享受祂自己作這樣一位三一神,並與祂成為一。然後祂的子民就能在神聖的生命裡成為一,團體的彰顯神。三一神的這個團體彰顯乃是召會生活,其最終的結果將是新耶路撒冷,就是三一神在永世裡的團體彰顯。
我們若看見神經綸的這個異象,怎能再回到律法去?怎麼可能轉離這位經過過程作我們恩典的三一神?難怪保羅說加拉太人是無知的,他們因著無知,竟廢棄神的恩。
站在恩典中
我們若要作那些不廢棄神恩典的人,就需要住在基督裡。(約十五4~5。)住在基督裡就是留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裡面。不僅如此,我們也需要享受基督,特別是藉著喫祂來享受祂。(六57下。)然後我們就該往前與基督成為一靈,(林前六17,)在靈裡行事為人,(加五16,25,)否認天然的『我』,(二20,)並棄絕肉體。(五24。)我們不該受其他事情,諸如律法、割禮、安息日、以及飲食條例等的打岔。反之,我們應當享受基督並在一靈裡與祂同活。我們若在靈中行事為人,否認天然的『我』,並棄絕肉體,我們就不是那些廢棄神恩典的人。我們讚美主!在祂的恢復裡我們不斷享受並經歷祂的恩典。然而,有許多基督徒還不在這個恩典的享受裡。保羅在羅馬五章二節說到我們因著信,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讓我們在所進入的這恩典中站立得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