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6-1

第十六篇 那靈與肉體相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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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加三2-5: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禱讀】

加三2-3: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題目:那靈與肉體相對。因著基督教背景的影響,我們對於新約中那靈和肉體這二辭的領會相當有限。事實上,這兩個辭的意義非常廣闊,乃是新約裡其中兩個最重要的用辭。 肉體和那靈的定義 在三章三節保羅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乃是屬於生命。肉體,就是我們墮落的人,乃是屬於罪和死。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卻想靠肉體成全。我們既靠那靈開始,就當靠那靈成全,與肉體毫不相干。二章二十節說到基督和『我』的對比,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那靈就是基督,肉體就是『我』。從三章至本書信末了,那靈乃是在我們生命經歷裡的基督。在啟示中的是基督,在經歷裡的是那靈。 在本卷書信中,肉體始終是被定罪、被棄絕的;(一16,二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從三章起,每章都將肉體和那靈作對比。(三3,四29,五16~17,19,22,六8。)肉體是墮落、三部分組成之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肉體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試驗;那靈乃是本於信所接受並享受的。神的經綸將我們從肉體救到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三一神豐富的福。這無法憑著守律法的肉體作到;惟有憑著本於信接受,並藉信經歷的那靈,纔能作到。 在加拉太書裡,肉體不單是指人墮落、敗壞的身體,乃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所以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因此,肉體在這個意義上包括了人的體、魂、靈。你想想看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列舉肉體的行為,你會發現有的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如淫亂、污穢、邪蕩、醉酒;有的與墮落的魂有關,如仇恨、爭競、惱怒、分立;還有的是與死了的靈有關,如拜偶像和邪術。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都與邪惡的肉體有牽連。所以在加拉太書,肉體是指整個墮落的人。肉體不只是墮落之人的一部分,更包含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 從新約的啟示來看,那靈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神是那靈,墮落的人是肉體;神是經過過程約三一神,肉體是墮落的三部分人。你曾否看見,今天人乃是墮落的三部分人,而神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墮落的三部分人是肉體,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是那靈。肉體在加拉太書怎樣不是單指敗壞、滿了情慾的身體,而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照樣,那靈也不是單指三一神的第三者,而是指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的三一神。肉體是指我們整個墮落的人,而那靈是指整個三一神,就是父、子、靈。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今天乃是那靈。我們讀到新約裡的肉體時,必須曉得肉體是指墮落之人的總和。同樣的原則,我們讀到保羅書信中的那靈,也必須認識那靈是指三一神─父、子、靈─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撒但妄用律法 神的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祂自己與我們成為一,我們也與祂成為一,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直到永遠。然而,神的仇敵撒但想要阻撓神的經綸,就利用神為著祂的定旨暫時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祂的經綸岔開。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看加拉太書,就會發現這件事不難明白。我們來讀這封書信的時候,必須看見神的經綸乃是將祂自己這位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裡面,在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好叫我們能團體的彰顯祂。但是撒但利用神所賜的律法,要使神的百姓從祂的經綸岔開,並且攔阻神經綸的完成。 我們要清楚領會妄用律法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當律法被用以激動人墮落的願望,想要藉著守律法高抬自己,好得著自己作成的義,這時,律法就被妄用了。熱中猶太教的人就是這樣妄用律法,要把信徒引離神的經綸。我們在加拉太書看見,神所賜的律法這樣被妄用了。撒但妄用了神所賜的律法,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神的經綸岔開。 信仰的路 在前面一篇信息裡,我們已經指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相對。神的百姓要領略、體會、了解、享受、並有分於這位經過過程而成為那靈的神,所之於祂百姓的一切,路就在於信仰。根據加拉太書,律法已經被信仰頂替了。在我們的經歷中,律法應當過去,信仰應當得勝。 律法怎樣與肉體並行,信仰也照樣與那靈並行。每當我們想要守律法,我們就立刻在肉體裡面。但我們採取信仰的路來聽、珍賞、呼求、接受、領受、聯合、有分並享受時,我們自然而然就經歷那靈。這可由我們的經歷來證實。每當我們竭力要守律法,我們就在肉體裡,在墮落的三部分人裡面。但每當我們接受信仰的路,我們就在靈裡享受那靈。我們在信仰的路裡,享受那靈作為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僅如此,信仰的路使經過過程的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生機的聯結,得著發展和培植。神盼望這個生機的聯結發展到極致。 撒但如何阻撓這生機聯結的發展 然而,我有負擔指出,狡詐的撒但阻撓了這生機聯結的培植與發展。他利用三種教派─天主教、更正教、靈恩派─作成這事。撒但利用今天基督教裡這三種教派,來阻撓得重生之人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之間生機聯結的發展,為要攔阻神的經綸。假定在這個國家裡沒有這三種教派,只有主的恢復,我們與神之間生機的聯結,在短時間之內必會大得發展。然而,事實是這種生機的聯結已經受到阻撓。這聯結主要不是被猶太教、回教、佛教所阻撓,而是被天主教、更正教、靈恩派所阻撓。撒但如何在古時利用猶太教,今天他也照樣利用這些教派,使神的子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的聯結不能得著合式的發展。 撒但作這事所依循的原則,乃是把神所賜的東西拿來錯誤的使用。例如,這個原則可見於天主教,那裡可以找著一些神所賜的東西。在天主教裡,許多真信徒因著撒但利用這些神所賜的東西,就受了迷惑。因為在天主教裡可以找到一些屬神的東西,許多人就會起來為牠辯護,爭論說,在那裡的確看見一些屬神的東西。我們回想主在馬太十三章三十三節論到天主教的豫言:『祂對他們另講一個比喻說,諸天的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去藏在三斗麵裡,直到全團都發了酵。』天主教就像這個比喻中的婦人,把麵酵攙在細麵裡。天主教把屬撒但的東西和神所賜的東西混在一起。所以,我們在天主教裡所發現的,乃是屬撒但的東西和神所賜東西的混雜。啟示錄十七章陳明天主教是一個女人,拿著金杯,盛滿了可憎之物。這是天主教的真實光景。 同樣的原則,我們不能否認更正教裡也有一些屬神的東西,其中也有一些神所賜的東西。然而,撒但利用這些東西來阻撓神的經綸,並且攔阻這個生機聯結的發展。在更正教各公會裡的真信徒,多半沒有聽過生機的聯結,許多人甚至不知道基督活在他們裡面。人也許因著天主教或更正教被帶到主面前,但他們被帶到祂面前之後,卻受了攔阻,不能繼續經歷祂。許多罪人因著更正教所傳的福音得救了。然而,他們得救成為信徒以後,叫他們得救的公會,卻使他們不能經歷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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