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6-2

第十六篇 那靈與肉體相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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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加三2-5: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禱讀】

加三5: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加三14: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第三種教派是靈恩派,比天主教和更正教更狡詐。我從五十多年來的研究和經歷中,能彀作見證,在攔阻神百姓經歷基督的事上,沒有甚麼比今天的靈恩派更狡詐。主在中國的恢復曾有過好幾年受到靈恩派的影響。我們能彀由經歷中見證,我們牽連到靈恩派的結果是弊多於利。 靈恩派最大的破壞,就是使信徒很難珍賞與三一神內裡生機的聯結。靈恩派所強調的是外面的表顯。強調這些事的人很難安靜下來,認識在他們重生之靈裡面的那靈,並且隨從裡面的膏油塗抹。許多靈恩派的人既不認識,也不在意他們有一個重生的靈。反之,他們所關心的,主要是所謂的恩賜顯明。他們感興趣的,是說方言、醫病和行神蹟,而不是與三一神生機聯結的發展與培植。 一九六三年,我應邀到一個靈恩派的團體講道。有一次聚會結束後,這個團體的帶領人和他的妻子想要叫一位中國弟兄說方言。那位帶領人的妻子告訴他,不要說英語或中文,只要說他所想到的任何其他的話。那位弟兄曉得,要脫離那個情形,就非得說點甚麼不可。他想起偶然懂得的幾句馬來話,就用馬來話說了一些無意義的辭句。這個靈恩派團體的帶領人和他的妻子立刻拍手,很高興這位弟兄說了方言。第二天我向這對夫婦指出事實的真象,並且質疑他們這種作法。 此外,在這個靈恩派團體的一次聚會中,有一個女人說了簡短的方言,然後一位青年人繙了很長的話。後來這個團體的帶領人承認,那位青年人所繙的方言不是真的。我就問他說,我們有這樣一位豐富的基督供應別人,為甚麼還要有這些作法?他無話可答。後來那位繙方言的青年人,否認他所說的是要繙那個女人的方言。我就題醒他,他曾明確的向所有在場的人表明,他是在繙方言。接著我說,『我們不需要作這些事。我確信你是愛主的,為甚麼你不單單傳講真理,把基督的豐富供應給別人?』 有些靈恩派的團體甚至宣稱,在他們的聚會中,有人牙齒神奇的被金子補滿了。我絕不信這樣的報導,為甚麼神不使牙齒長出來,而用金子補牙齒?那樣更符合聖經的原則。再者,如果這樣的神蹟真的發生了,新聞記者一定會曉得,並會大加報導。 另一個事例是一個美國靈恩派團體的帶領人,宣稱得了說中文的能力。有一天,他發出一些怪異的聲音,他相信他所說的就是中文。我和另一位講中文的弟兄指出,他所說的我們一個字也聽不懂,雖然我會說國語,另一位弟兄會說廣東話,我們二人也都懂得其他的中國方言;然而,這位靈恩派的帶領人發出的聲音卻是不一樣的。我們不得不告訴他,我們聽不出這些聲音是中國話。這位弟兄聽了大失所望。他欺騙自己,以為有把握能說中國話,但他所說的中國話是自創的語言。這樣的事件在今天的靈恩派是司空見慣的。 有一本靈恩運動的雜誌刊出一篇文章,作者說他接觸過二百位聲稱是說方言的人。這二百人沒有一個例外,都一致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到底是不是真的。然而,作者鼓勵他們繼續說方言,不管他們懷疑自己所說的是否真實。我們在一九六三年的訓練中公開的讀這篇文章,然後我問受訓的人,彼得和其他在五旬節那日的人有沒有懷疑他們所說的方言是真的?當然,彼得和其他的人沒有這樣的疑惑。然而,這二百位說方言的人卻有這樣的疑惑,因為他們所說的方言不是真的。 一九六三、六四年間,報紙上報導說,一些靈恩派的人豫言有一個地震要襲擊洛杉磯,洛城會被震到海底去。然而,豫言地震的日期過了,甚麼事也沒有發生。當然,這個豫言沒有應驗,就足以證明這豫言是假的。 我願意舉我們在遠東所經歷的另一個例子。我們遷到臺灣並且在那裡開工以後,我向聖徒們指出,根據我們在大陸的經歷,我們最好不要管基督教。我也勸他們不要與靈恩派的事物有牽連。反之,我鼓勵他們只向不信的人傳福音。好幾年我們一直積極的傳福音,在各個城市大量散發單張,張貼海報。六年後,我們人數由不到五百人增加到二萬多人。在六十年代的初期,我離開臺灣的時候,有一個靈恩派的女傳道人在馬來西亞非常得勢,並且相當影響主恢復裡的一些聖徒。她甚至控制了馬來西亞的一處小召會。然而,一位年長的弟兄和三位青年人因著明白真理,就拒絕和他們在一起。一九六五年,這位女傳道人計畫在臺灣召開特別聚會,特別是為著地方召會裡的人。她想要接管臺灣島上所有的召會。雖然我不知道這種情形,但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就是這次特會豫定召開的月分,我有負擔訪問臺灣。我到達的時候,纔頭一次聽說有這個特會。這個女人以一種論調聞名,就是方言不需要是真的方言或語言。突然間,她罹患了舌癌,無法到臺灣開特會。當時有人豫言說,一九六六年會有一次全世界的大復興從臺灣開始,而且她要得著醫治。然而,復興並沒有來到,而她也死了。她死後,有人豫言且刊出文字說,她會復活,但這種所謂的豫言並沒有應驗。 在我們靈裡照著那靈行事為人 因著我所學習並經歷的這一切事,(有時候是經過許多苦難而有的,)我看見靈恩派與天主教、更正教一樣,對神的經綸造成阻撓。這對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聯結的發展,乃是一大攔阻。照保羅的書信看,三一神已經經過了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當這靈進到人的靈裡,就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我們既與三一神有了生機的聯結,就能在靈裡憑祂而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對付濫用說方言的事。在這卷書的第七章,我們看見照著生機聯結而生活的最好例子。在二十五節保羅說,『關於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就題出我的意見。』保羅陳述了對於這件事的意見以後,就下結語說,『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40。)這裡給我們看見新約的原則,就是成為肉體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神性是與人性相調和。神不單獨行動,人也不單獨行動。反之,神與祂所拯救的人在一裡面行動,因為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凡我們所說、所作的,都該出自這個聯結,就是神與人的調和。這與今天靈恩派的作法截然不同;靈恩派所謂的豫言,乃是依循舊約的說法:『耶和華如此說。』然而在新約裡,我們沒有讀到『耶和華如此說』;而是讀到保羅所說的,或彼得、約翰所說的。根據林前七章,論到童身的人,即使保羅沒有從主來的命令,他仍然能彀說一些話,其中有神的靈的發表。這就是新約的原則。我們必須遵照這個原則,以發展經過過程的神和得重生的人之間那生機的聯結。 我們已經著重的指出,在加拉太書,那靈是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肉體是指墮落之三部分人的總和。我們若看見這個對比,就不會想要離開神,憑自己而活。我們離開主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於肉體。我們要認識,我們已經與三一神有生機的聯結,這是一件要緊的事。祂與我們,我們與祂,調和在一起成為一。這一種生機的聯結已經發生在我們的靈裡。所以,我們該在我們靈裡照著那靈行事為人。這就是神新約的經綸,是祂永遠的定旨得以實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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