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20-1

第二十篇 亞伯拉罕的後裔和亞伯拉罕的子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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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加三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三9: 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三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三19:這樣,律法是為甚麼有的?乃是因過犯添上的,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禱讀】

加三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在加拉太三章說到亞伯拉罕的後裔,(16,19,29,)和亞伯拉罕的子孫。(7。這裡的後裔是單數的,而子孫是複數的。許多讀加拉太書的人很難了解這件事的意義。 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有應驗的一面,也有享受的一面。應驗應許是一回事,享受應許的福又是另一回事。就看一個人給另一個人應許而言,應驗應許的人常常不是享受應許之福的人。通常給人應許的人,是應驗應許的人,而接受應許的人,是享受應許之福的人。在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事例中,嚴格說來,神不是應驗應許者。反之,應許乃是由基督─那後裔來應驗的。(16。)基督應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因此,這應許的應驗不在於亞伯拉罕的眾子孫,乃在於亞伯拉罕那惟一的後裔。然而,論到享受這應許的福,眾子孫都包含在內。那惟一的後裔是應驗者,而眾子孫是享受者。我們若明白這事,就能明白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所說的。 保羅寫加拉太三章時,好像一個律師在寫法律文件一般,他的用辭是專特而精確的。請看十六節:『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在十九節和二十九節保羅也說到這後裔,但在二十六節他說到神的兒子(複數)。七節裡亞伯拉罕的子孫(複數)就是二十六節裡神的兒子(複數)。現在我們必須問:亞伯拉罕的眾子孫怎能成為神的眾子?答案與那後裔有關。一面,那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然而,基督這位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應驗了應許。 亞伯拉罕的子孫以色列人承受了迦南美地為業。在豫表裡,美地表徵基督。基督是後裔,也是美地。祂不僅是承受應許的後裔,祂也是美地;後裔與美地都是基督的豫表。基督是加拉太三章裡那惟一的後裔,祂不僅承受了應許,也應驗了應許。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由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所應驗的。 在應驗應許的事上,我們沒有分。只有基督那惟一的後裔,纔有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這一面的意義說,那後裔是惟一的。但就享受所應驗的應許這一面說,那後裔成了亞伯拉罕的眾子孫。 壹 亞伯拉罕的後裔 惟一的一位─基督 我們由三章十六節得知,基督乃是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基督是那後裔,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在這裡,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因此,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就必須與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我們必須在祂裡面,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加拉太信徒若從基督轉回到律法,就要喪失這位後嗣,以及神所應許的產業。 如果基督沒有來到,神就無法應驗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我們已經指出,應驗應許者不是那給人應許者,乃是所應許的那位,就是那後裔。神應許要把後裔與美地賜給亞伯拉罕。那惟一的、應許的後裔應驗了這個應許。 二 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 基督這位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27~28。)就一面說,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作我們的救贖主獨自被釘的。但就另一面說,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也與祂同釘。為著完成救贖,基督是獨自被釘的;但為著了結舊造,基督在釘死時也包括了我們。同樣的原則,在應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上,我們不是那惟一後裔的一部分,在應驗這應許的事上不能有分。然而,就著承受應許和享受應許而言,我們都包括在內。基督獨自應驗了應許,但基督與我們都有分於對應許的享受。所以,一面那後裔是惟一的,另一面祂乃是包羅的。就應驗說,那後裔是惟一的;就承受和享受說,那後裔是包羅的,包括所有浸入基督的信徒。 三 在頒賜律法以前蒙應許者 在三章十九節我們看見,應許是在頒賜律法以前賜給那後裔的。應許不是賜給眾子孫,乃是賜給應驗應許的那後裔。 四 那惟一的後裔就是美地 那惟一的後裔也是美地。這裡的後裔不僅是為了應驗應許,也是為了承受應許。承受應許就是承受美地。那惟一的後裔乃是美地。這證明那後裔不但是承受應許者,也是應驗應許者。如果祂只是承受應許者,那麼誰是美地? 貳 亞伯拉罕的子孫 一 以信為本,根據信的原則 加拉太三章七節說,『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行律法使人成為摩西的門徒,(約九28,)這與生命無關;信基督使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的關係。我們新約的信徒,生來就是墮落亞當的子孫,且在亞當裡因著過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們因信基督,已經重生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從摩西的律法得了釋放。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因著天然的出生,乃是因著信。因此,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根據信的原則。這是根據我們的相信,不是根據我們的行為。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的確不是根據天然的血統。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按照信的原則。 二 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在九節保羅繼續說,『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亞伯拉罕在神的對待下,不是作甚麼以討神喜悅,乃是信神。如今我們這些以信為本的人,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三 藉著在基督裡的信成為神的眾子 信乃是恩典的反映。我們也可以說,信是神聖景象的一張照片。藉著這樣的信,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神聖的生命進到我們裡面,我們也藉著信由神而生。當我們的信拍攝恩典的神聖景象時,就有一個東西注入到我們裡面,其性質是真實且具體屬靈的。雖然這個東西不是物質的,卻是非常的實際。信不是迷信,信與具體的屬靈實際有關;無可否認,這實際是非常奧祕的。事實上,這實際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自己。當我們運用在基督裡的信,來拍攝神聖景象的屬靈照片時,經過過程的神就進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是神聖的、屬靈的、屬天的、聖別的。這生命進到我們裡面,就產生一種屬靈的出生,這種出生就帶來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的聯結。因為神已經生到我們裡面,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乃是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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