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21-1

第二十一篇 浸入基督,穿上基督,以及眾人在基督裡都是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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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加三26-29: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也沒有男和女,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了。

【禱讀】

加三27#1:正確、真實和活的浸,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聖的名裡,放在基督活的人位裡,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裡,放在基督的身體這活的生機體裡,使信徒不僅進入與基督生機的聯結,更進入與祂身體生機的聯結。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保羅在三章二十六節告訴我們,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二十七節原文開頭有『因為』一辭,這就把這兩節連起來,並指明二十七節是解釋我們如何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在基督裡;而我們在基督裡,是因為我們已經浸入了基督。二十七節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浸入基督乃是得以在基督裡的路。基於我們已經浸入基督的事實,我們可以說,我們已經穿上了基督。 保羅在二十八節繼續說,『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也沒有男和女,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這裡我們看見,信徒在基督裡是一,乃是憑著祂復活的生命和祂神聖的性情,成為一個新人,如以弗所二章十五節所說的。這一個新人是完全在基督裡的。我們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這裡毫無地位;在這一個新人裡,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這基督裡的一,是藉受浸成就的。受浸了結了一切分裂的區別,並將信徒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那神聖的生機聯結裡,使信徒主觀的確信,他們彼此完全是一。 在羅馬六章三節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這裡我們看見,當我們浸入基督耶穌時,同時也浸入基督的死。一面,我們浸入了基督的人位裡;另一面,我們也浸入了基督的死裡。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吩咐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根據這一節,信徒是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以後我們會來看,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是甚麼意思。 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我們看見受浸的另一面:『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照這一節看來,我們也浸入了身體。 在以弗所二章十五至十六節,保羅說,『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既用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在這些經文裡有一個思想,就是猶太、外邦所有的信徒,都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並且在基督裡被創造成一個新人。在歌羅西三章十至十一節保羅說,『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壹 浸入基督 我們已經看見,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末了告訴我們,我們都浸入了基督。這是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成為亞伯拉罕子孫的主要因素,也是我們被包括在亞伯拉罕後裔之內的因素。此外,這也是領我們藉信享受神所應許之福的因素。因著我們浸入了基督,如今便享受與祂生機的聯結。 論到受浸,新約啟示我們已經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太二八19,)浸入基督裡,(加三27,)浸入基督的死裡,(羅六3,)並且浸入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全人,好對這樣奇妙的受浸有正確的認識。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對受浸沒有充分的看見。有些基督徒爭辯受浸的方法或受浸所用的水。有些人把受浸弄成一個死的儀文。有些基督徒卻走另一個極端,把受浸與說方言扯在一起。在今天的基督徒當中,我們難得看見人正確、真實、活潑的實行施浸,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浸入基督裡、浸入基督的死裡、並浸入基督的身體裡。這樣的浸,就是浸入神聖的名裡、浸入活的人位裡、浸入有功效的死裡、並且浸入活的生機體裡,這就把信徒放在一個地位上,使他們能經歷與基督生機的聯結。 文生(M. R. Vincent)在他的『新約字研』裡論到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浸入神聖三一的名裡,含示與祂屬靈、奧祕的聯合。』原文繙作『入』的介系詞很重要,因牠是指這種屬靈、奧祕的聯合。再者,文生說到『名』這個字,『表明這位神聖者的總和…這個字與「人位」是同樣的意思。』所以,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意思就是把他們浸入三一神的所是、人位裡。名是指人位,這人位乃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的三一神。我們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把他們浸入這樣一個神聖的人位裡。把人浸入神聖三一的名裡,就是把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裡。 根據馬太福音,施浸乃是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進入新的境地;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施浸者約翰引薦的職事,開始於初步的水浸。如今,屬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職事,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並成了賜生命的靈,祂就吩咐門徒,將作祂門徒的人,浸入三一神裡面。這浸有兩面;看得見的一面是藉著水,看不見的一面是藉著聖靈。(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後者的彰顯和見證,後者是前者的實際。沒有看不見的靈浸,那看得見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沒有看得見的水浸,那看不見的靈浸就是抽象和無實行的。因此,兩面都不可缺。主以這浸吩咐門徒以後不久,就將他們和全召會都浸在聖靈裡(林前十二13):猶太部分在五旬節那天,(徒一5,二4,)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裡。(十一15~17。)以後,基於這事實,門徒將新悔改的人(二38)不僅浸入水裡,也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太二八19、)以及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水象徵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結受浸者老舊歷史的墳墓。因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裡面,又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並且三一神最終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所以將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並基督的身體裡,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極方面,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在積極方面,為著基督的身體,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遠的生命,重生他們。因此,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裡主所命定的浸,乃是為著諸天的國,把人從自己的生命浸出來,而浸入基督身體的生命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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