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27-1

第二十七篇 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1

目錄

【讀經】

加五16-21: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因為肉體縱任貪慾,抵抗那靈,那靈也抵抗肉體,二者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私圖好爭、分立、宗派、嫉妒、醉酒、荒宴以及類似的事;關於這些事,我現在事先告訴你們,正如我先前說過的:行這樣事的人,必不得承受神的國。

【禱讀】

加五16: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五18: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保羅在五章十六節告訴我們,要憑著靈而行。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完全是憑著靈,不是憑著肉體。按五章的上下文看,這裡的靈必是聖靈,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憑著靈而行,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規律我們的行動。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 五章十六節的『行』,原文意踏遍各處,自由行走;因此指日常生活中的舉止行動,含示一般習慣的日常行動,包括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參羅六4,八4,腓三17~18。)保羅在這一節吩咐我們要憑著靈來過日常的生活─生活、行事、為人。 保羅寫十六節時沒有用『聖靈』這辭;事實上,他甚至在『靈』字之前也沒有用定冠詞。我們已經指出,五章的靈是指內住在我們靈裡並與我們的靈調和的那靈。所以,這裡的靈乃是調和的靈;不過,所著重的是內住的靈。新約說到內住的靈,是含示我們的靈由那靈所內住,二靈成為一靈。正如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因此五章十六節裡的靈,是指聖靈與人的靈調和。每一個得救的人裡面,都有這樣的靈。得重生乃是得著調和的靈,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相調和。 在三章二節保羅問加拉太人一個問題:『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保羅要使受打岔的加拉太信徒牢記一件事實,就是他們已經接受了那靈,而那靈現今與他們的靈調和。在三章三節他繼續問他們:『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他們靠那靈開始基督徒的生活,然而他們卻從那靈岔開,被引到律法、割禮、和猶太教的規條。保羅在三至四章論過好些要緊的事,現在到了五章十六節,就吩咐他們要憑著靈而行。加拉太的信徒無須憑著律法、割禮、或規條而行,他們只要憑著靈而行就彀了。他們若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保羅在五章指明,我們只有一個選擇:不是憑著靈而行,就是憑著肉體而行。我們已經看見,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因此,憑著靈而行,就是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我們這些接受了神分賜的人,就能不憑著肉體,只憑著靈而行。這意思是說,我們能不憑著我們墮落的人而行,乃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我們有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包羅萬有的靈在我們的靈裡。無可否認,藉著基督的救贖、那靈的重生、以及神的分賜,我們得著了這樣一個奇妙的實際。當然,我們也必須與墮落的三部分人爭戰。因此,我們的生活行動,可能是憑著墮落的人,也可能是憑著我們靈裡那奇妙的人位。 我們不該回到律法去。倘若我們努力遵守律法,想以行善來討神的喜悅,我們就是在肉體裡面,因為律法乃是聯於肉體。每當我們想要履行律法的要求,我們就是用我們的肉體。這就是說,不但在我們行惡的時候,就連我們想要履行律法的時候,肉體也是活躍的。每當我們在自己裡面想要行善,肉體就活躍起來。但我們不必想要履行律法,我們可以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祂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裡。保羅寫加拉太書,不僅在消極一面拯救被岔開的加拉太信徒脫離律法,更在積極一面使他們認識,在信徒的靈裡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他們應該憑著這靈生活、行事並為人。我們憑著這靈生活、行事並為人,乃是可能的。我們不該相信自己的軟弱、失敗或短處。我們應該把這一切全忘掉,並且要看見,那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現今就在我們靈裡,祂不僅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也是包羅萬有的靈。 我很喜愛保羅的發表:『憑著靈而行。』保羅在他的書信裡,主要不是吩咐我們照著道理而行,甚至也不是照著一些經文而行。但這不是說,我們不該按照聖經而行。這裡的點是說,保羅囑咐我們要以活的方式,憑著靈而行。我們要學習一個重要的功課,就是在我們的靈裡為人。這是一件基本的事。 我年輕的時候讀過許多書,論到如何得勝、如何聖別、如何禱告。但最終我看見,要得勝、要聖別、要有正常禱告生活的路,乃是在靈裡。與丈夫或妻子談話,正確的路乃是在靈裡說。我們無須尋找辦法。我們有獨一的辦法,就是在我們的靈裡。讀聖經正確的路,乃是在靈裡讀。勝過罪、對付脾氣、擊敗撒但的路,乃是在靈裡。憑著靈而行,就是在我們的靈裡過日常的生活。 我們的靈與那靈是不可能分開的,因為二靈已經調和成為一靈了。我們已經題過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所說的話: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我們的靈既然與那靈調和,我們就必須學習在靈裡過日常的生活。我們強調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的重要,絕不會太過。 在一天之內,我們常常會想離開我們的靈。一天下來,我們也可能多次離開了我們的靈,活在肉體裡。比方說,你的妻子若是用某種方式對你說話,你可能立刻把你的靈擺在一邊,照著肉體來和她說話。即使你對妻子的態度很好,只要你離開了靈,就是在肉體裡。我們進入靈裡,不是一次永遠的。反之,我們必須不斷的操練在靈裡,好憑著靈而行。 我年輕的時候,並不寶貝主所說的儆醒禱告。(太二六41。)但我越操練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我就越覺得需要做醒禱告。我們必須儆醒,免得我們離開了靈。我們也必須禱告,好回到靈裡,並且留在靈裡。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住在靈裡的生活。因著我們很容易從靈裡被拉走,所以我們需要儆醒禱告。保羅對歌羅西人說,我們必須『堅定持續的禱告,在此儆醒感恩』。(西四2。)在以弗所六章十八節保羅也說,『時時在靈裡禱告,並盡力堅持,在這事上儆醒。』我再說,我們需要儆醒,看看我們是否在靈裡;並且要禱告,好蒙保守在靈裡。 我們若留在靈裡,難處必定解決,我們也必享受住在我們靈裡那包羅萬有的靈。在靈裡我們喫喝主,並且有分於福音的福。認識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乃是在靈裡的生活,這是很要緊的。保羅在他的著作裡一再的題起那靈和我們的靈,原因就在這裡。離了靈,就無法有基督徒的行事為人。當我們在我們的靈裡時,我們也同時在那靈裡,因為那靈與我們的靈乃是一。我們起初開始珍賞主耶穌的寶貴,並呼求祂的名時,那靈與我們重生的靈之間就發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這種生機的聯結稱為調和。 在五章十六節保羅有把握說,我們若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要聖別、要勝過罪、要屬靈、要有禱告的生活,路就在於憑著靈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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