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28-2

第二十八篇 把肉體釘十字架,好憑著靈而行2

目錄

【讀經】

加五24-26: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不要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禱讀】

加五25-26: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不要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約翰一章說,太初與神同在的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1,14。)凡接受祂的人,就得著權柄,成為神的兒女。(12。)照約翰二十章十七節,主在復活那天清早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到父那裡;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裡,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裡。』請注意主用了『弟兄』這辭。主並沒有吩咐馬利亞到祂的聖徒、信徒、門徒、或使徒那裡去;祂乃是吩咐她到祂的弟兄那裡去。這也表明神的心意、神心頭的願望,乃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 希伯來二章也說到眾子。十節說,神『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主耶穌復活以後,就到祂門徒那裡,同他們宣揚父的名。 保羅在加拉太書一再強調,我們不是守律法的人,也不是在律法下受奴役的人;我們乃是在基督裡神的兒子。神必須作許多的事,好叫我們成為祂的兒子。首先祂必須差遣祂的兒子,把我們從律法以下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四4~5。)神又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好使我們的兒子名分真實而實際。 神的心意不單單是要拯救許多罪人,叫他們聖別、屬靈、得勝。神照著祂的喜悅而有的定旨,乃是要產生許多的兒子。最終,我們這些蒙救贖、且被聖別的人,要成為神在永遠裡的兒子。凡是在新耶路撒冷裡的人,都要稱為神的兒子,而不僅稱為神的百姓。(啟二一7。)就是在今天,我們也不僅是神的百姓─我們乃是神的兒子。要使我們真實、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急切的需要那靈。 使兒子的名分真實且實際 聖經教導我們,神所創造三部分的人墮落了,並且每下愈況,最後墮落成了肉體。(創六3。)墮落的人類都是在肉體裡的罪人。邪惡不道德的人是這樣,講求倫理道德的人也是這樣。我們得救以前,都是在肉體裡的罪人。讚美主,基督來了,祂死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基督藉著死和復活,已經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樣,祂進到我們靈裡重生了我們,使我們的兒子名分真實且實際。那靈已經進到我們靈裡,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我們現在若憑著靈而行,就是真正受那靈的引導。按照保羅在羅馬八章十四節所說的,凡被那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當我們再來看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時,我們需要領悟,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的重生,如今在地位上是神的兒子。但是在日常的行事為人裡,實際上我們也許還不是兒子。我們沒有憑著靈而行,卻憑著肉體而行。每當我們憑著肉體而行,我們實際上是亞當的兒子。惟有我們憑著靈而行的時候,我們纔真實、實際的是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究竟是神的兒子還是亞當的兒子,完全在於我們的生活行動。就生命、權利、地位來說,我們毫無疑問的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已經藉著那靈重生了。但我們在實際的日常行事為人裡,可能完全不像神的兒子。這就是說,在我們的行事為人裡,我們可能是神的兒子,也可能是亞當的兒子。我再說,我們若憑著肉體而行,就是亞當的兒子;我們若憑著靈而行,就是神的兒子。這裡的關鍵乃是肉體。我們需要對付肉體。 取用基督的釘十字架來經歷那靈 基督的十字架給我們一個地位、一個基礎來對付肉體。我們的全人─整個墮落的三部分人,都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我們不只客觀的有這個基礎,我們還主觀的有神聖的生命和那靈,使我們能彀將基督的十字架執行在我們的肉體上。我們若要憑著靈而行,就必須將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所以保羅說,凡屬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藉著內住的靈,將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我們的肉體就會釘在十字架上。這就是將肉體釘十字架。現今肉體既已在十字架上,留下來的就只有那靈。我們一定要明白,我們裡面有神聖的生命和包羅萬有的靈。如今我們需要憑著神聖的生命來運用靈,將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肉體。我們這樣作,就是藉著把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應用基督所成就的工作。不論我們的肉體是邪惡的或看起來是良善的,這樣的應用總該用在我們肉體的每一方面。愛人的肉體與恨人的肉體,都需要釘十字架。 在神眼中,凡相信基督的人,都已經把他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但是在我們實際的經歷裡,當我們將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肉體,藉此執行基督的釘十字架時,我們立刻被高舉到諸天之上,經歷那靈作我們的一切。那靈甚至可以成為我們心思、情感、意志的靈。我們這樣經歷那靈,就是憑著靈而行,並且受那靈引導。因此,我們就實際的是神的兒子。我們越這樣經歷那靈,就不僅越得著變化,也越模成祂兒子的形像。 虛榮、惹氣和嫉妒 我們要在這個光中,再來看二十六節。我們已經看見,保羅在這節裡題到虛榮、惹氣和嫉妒。我們是不是憑著靈而行,可以由這三件事試驗出來。我們在實際的日常境遇裡,經常會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在召會生活與家庭生活裡,我們都需要問問自己有沒有貪圖虛榮、彼此惹氣或嫉妒,來核對自己有否憑著靈而行。保羅如果寫到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就停筆,那麼,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這事就非常理論了。但加上二十六節,卻使這事變得非常實際。保羅說,『不要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我們若要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就必須不憑著肉體,只憑著靈而行。但我們到底是憑著靈而行,還是憑著肉體而行,從我們有沒有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就可以試驗出來。我們也許以為自己是憑著靈而行,但我們若有貪圖虛榮和嫉妒的感覺,就證明我們不是憑著靈而行。比方說,一位弟兄聽說另一位在主的恢復裡年日比他還少的弟兄已經作了長老,就生出嫉妒來。這一種嫉妒的感覺就說出這位弟兄那時候不是憑著靈而行。虛榮引起惹氣和嫉妒。我們若殺死虛榮,惹氣和嫉妒自然就被殺死了。這就是說,我們的虛榮若被了結,召會生活裡就沒有難處,反而會滿了平安。 照二十六節的文法結構來看,主要的一項是虛榮,惹氣和嫉妒是附屬的。這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專一注意對付虛榮,而不是對付惹氣和嫉妒。我們若想對付惹氣和嫉妒,卻不治死虛榮,還是白費力氣。我再說,我們若殺死虛榮,就同時了結惹氣和嫉妒。因此,有否貪圖虛榮,乃是我們憑著靈而行或憑著肉體而行的真實試驗。 無論我們年輕也罷,年長也罷,我們中間可能都有虛榮。我觀察到甚至在我的小孫子、小孫女當中,也有虛榮,連帶著惹氣和嫉妒。這種情形也存在於夫妻之間。作丈夫的和作妻子的可能會彼此讓步,但是這種讓步若沒有摸著他們的虛榮,就不是真實的。一個男人可能轄管他的妻子,誇口他是頭,妻子應當順服他。這不是別的,乃是虛榮,這虛榮會產生惹氣和嫉妒。這樣貪圖虛榮,清楚的指明我們不是憑著靈而行。 光讀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的信息是不彀的。在我們日常生活、召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我們需要藉著虛榮這件事來試驗我們的生活行動。我們若有虛榮,就不是憑著靈而行。我們今天所需要的,乃是憑著靈而行,好叫我們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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