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32-1
第三十二篇 從那靈而生,以接受那靈(一)1
【讀經】
加三2-3: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
【禱讀】
約三6: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
加三26: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信徒,都已經從那靈而生,以接受那靈。我們既已重生,從那靈而生,就應該天天接受那靈。
重生的神蹟
雖然這些辭也許相當普通,卻非常有意義。從那靈而生是一件不得了的事,因為其實際的意思就是從神而生。神造了我們,所以我們是神的造物;但我們又墮落了,所以我們也是罪人。然而我們這些受造之物,這些罪人,竟然從神而生,這是何等奇妙!
試想一隻狗若是能彀從牠主人而生,並且得著主人的生命和性情,這樣的事必然受到新聞媒體的注意。人的生命和性情竟能分賜到狗裡面,使那隻狗成為『人狗』,這豈不是一個大奇蹟麼?這隻狗不但被洗得乾乾淨淨,打扮得漂漂亮亮,實際上還得著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這是何等令人驚異;但我們因著重生,得著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似乎就是這麼令人驚異。
這種對重生的領會,粉碎了天然的觀念。我們用狗得著人的生命為例,就看見天然的觀念僅僅是以為狗能洗得乾乾淨淨,打扮得漂漂亮亮而已。原則上,許多基督徒都忙著洗淨人、打扮人,卻沒有幫助人藉著重生來得著神聖的生命和性情。神的方法不僅僅是在外面洗淨我們、打扮我們、修飾我們。神在祂經綸裡的心意乃是要重生我們,使我們成為從神而生的兒子。這件事重大得言語無法形容。
毫無疑問,神的救恩包含了基督救贖之血的洗淨。實際說來,我們這些得救的人,已經被神洗淨了。可是,洗淨不是神救恩中最重要的點。最重要的乃是神重生了我們,實際的把祂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現在我們不是神的養子,而是神親生的兒子。在全宇宙中,的確沒有甚麼奇蹟比罪人藉著重生成為神的兒子更大。今天許多人追求神蹟奇事,但他們卻不曉得,沒有甚麼神蹟比重生更大。藉著重生,墮落的人得以成為神的兒子。神在祂的救恩裡,已經使我們這些墮落的罪人成了祂神聖的兒子。
重生的意義
在今天基要派的基督徒當中,很少人談到神是那重生人的靈。五十多年前我重生的時候,我領悟重生是奇妙的,就想找一本書能彀告訴我重生正確的定義。後來我買到一本書,叫作『重生的真義』,盼望這本書能告訴我所要的定義。但我大失所望,那本書一點沒有說到神是那靈,進到我們裡面來重生我們。那本書只說重生的意思是我們有了一個新起頭,所有的舊事都過去了。但是經過了多年的經歷,以及多年研讀聖經和研讀別人的著作,我們看見,重生就是從神而生。在重生裡,神是賜生命的靈進到我們的靈裡,以祂的生命和性情來重生我們。所以主耶穌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從神的靈所生的,乃是我們重生的靈。我們重生的時候,神的靈進到我們死了的靈裡,以神聖的生命和性情來點活我們的靈,藉此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何等奇妙的事實,我們竟是神的兒子!我們確信我們真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能彀在靈裡甜美的呼喊,『阿爸,父。』(羅八15,加四6。)
接受包羅萬有的靈
雖然重生是一個奇妙的實際,但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不在重生的本身;我的負擔乃在那靈。惟有成為那靈,神纔能重生我們。你若向人問及神是誰,有些人會說,神是創造者;有些人會說,神也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拯救主。但很少人會說,神就是那靈。
這位是那靈的神並不簡單,因為那靈乃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靈包含了神性、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
基督徒通常都把屬靈的事視為理所當然。有些人談論基督的成為肉體和人性生活,但幾乎都不了解這些事的意義。那生在伯利恆的馬槽裡,並且長在拿撒勒一個木匠家裡的一位,乃是取了人形狀的神自己。想想看,全能的神、創造者,竟成了一個人,受限在一個木匠家裡,甚至作了多年的木匠!耶穌被稱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意思乃是,耶穌在地上生活,就是神在地上生活。不僅如此,祂在這人性生活中忍耐著、隱藏著,並沒有顯揚自己。祂多年侷限在拿撒勒那裡。祂出來盡職事的時候,也沒有大張旗鼓,只是小規模,甚至是卑微的盡職。人們對祂感到希奇,詢問祂究竟是誰,因為他們認識祂的母親、兄弟和姐妹。他們僅僅認識祂是拿撒勒的耶穌。
有些基督徒說拿撒勒的耶穌是神的兒子時,他們認為祂作為神的兒子是與神不同。他們不領悟,神的兒子就是神自己。約翰一章一節不是說,『太初有話…話就是神的兒子。』這一節乃是告訴我們,太初的話就是神。這話成了肉體。(14。)話成了肉體,意思就是神自己成了肉體。神在肉體裡在地上作工,洗門徒的腳,在園子裡被捉拿,在大祭司、彼拉多和希律面前受審判,被定了死罪,並且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的,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就是神。有些人會問:神可能被釘在十字架上麼?答案乃是這樣:神是在耶穌的人性裡被釘十字架。衛斯理查理認識這件事,就在一首詩歌中說,『驚人之愛,何竟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詩歌二三四首。)這首詩的第二節第一行這樣說,『不能死者,竟然受死!全是奧祕,誰能盡知?』為我們受死的那位,不但是拿撒勒的耶穌,更是造我們的神。然而,祂這位神在十字架上將死的時候,卻向神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太二七46。)那些搞道理頭腦的人也許不曉得要怎樣來解釋。神怎麼能對神說,『為甚麼棄絕我?』答案乃是:神是在人的形狀裡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作為人,祂能彀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祂被釘死以後,就埋葬了,然後在第三天,祂復活了。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祂這位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所以,在林後三章十七節保羅接著說,『而且主就是那靈。』
如今神乃是那靈,其中包含了成為肉體、人性、釘十字架、復活的成分。基督奇妙之死的功效、祂復活的大能、以及祂復活生命的實際,全都在那靈裡。這靈不再僅僅是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乃是耶穌基督的靈。
那靈作為耶穌基督的靈,包含了成為肉體、人性、釘十字架、復活的成分。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而得救時,這樣的一位靈就進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死了的靈得著重生,並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我們重生的時候進到我們裡面的靈,乃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是父、子、靈的實化和彰顯。這靈已經進到我們裡面,將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分賜到我們裡面。我們既已在我們的靈裡由這靈所重生,我們就成了神的兒子。
基督徒當中,曉得自己是神的兒子,並且知道神要他們活神兒子生命的不多。基督徒得救以後,多半想要改良自己,或作些甚麼來討神的喜悅。絕大多數主的子民,都偏離了神經綸的目標,努力要改良天然的人,或者要作點甚麼來討神喜悅。神的救恩乃是為著祂的經綸,而祂的經綸不是一件倫理的事。神乃是照著祂的經綸,藉著祂的救恩,以神聖的生命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並且作神的兒子而活。神的目標不是僅僅要我們改良行為,此後行善不作惡。神的定旨不是只要得著許多的好人,神的願望乃是要我們作神的兒子而活。神不只要我們得著潔淨,神乃是要我們作神的兒子而活。我們若要如此,就必須接受神的靈。我們已經從那靈而生,來接受那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