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38-2
第三十八篇 兩種憑著靈而行2
【讀經】
約一14: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林前十五45下: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林前六17: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約六57: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禱讀】
約六57:〔主耶穌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經過過程的神
今天我們的神實在是經過過程的神。在舊約裡沒有指明神經過了過程。這過程開始於基督成為肉體,接著是祂的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有些基督徒反對『經過過程的神』這種說法,他們爭辯說,神是永遠的,從來沒有改變。不錯,我們確實照著聖經相信神是永遠的,祂不會改變。但我們也照著聖經相信並教導人,神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神沒有改變,但祂經過了一個過程。神在祂的性情或本質上沒有改變,但祂經過了一個過程。照著約翰一章一節和十四節,太初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的話,成了肉體。約翰一章十四節用『成了』這辭,指明一個過程。同樣,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這也指明神的過程。
有的人可能反對我們用『過程』這辭,因為在聖經中找不著這辭。然而,關於『三一』這辭,也可能遭受同樣的反對。三一這辭在聖經中也找不著,然而聖經卻啟示神是三一的事實。同樣的原則,雖然聖經沒有『經過過程』這辭,但聖經的確啟示神經過了過程的事實。神自己藉著成為肉體成了一個人,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然後祂被釘十字架,下到陰間,並且從死人中出來,進入復活。不僅如此,祂帶著得著榮耀、有骨有肉的身體升到天上。甚至現今主也帶著這樣一個身體在寶座上。基督成為肉體以前,在高天寶座上的主有骨肉之體麼?當然沒有。但在永世裡,祂要帶著這樣一個身體坐在寶座上。這事實豈不指明神在基督裡經過了過程?阿利路亞,我們的神今天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乃是這位經過過程之神的終極彰顯。
接受那靈
保羅在加拉太書裡問加拉太的信徒,他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三2。)從保羅的語氣,我們能知道接受那靈是意義重大的事。接受那靈不是經歷說方言。接受那靈乃是從那靈生。(約三6。)巴蘭的驢神奇的說人的語言,但那驢不是從那靈生的。這例證指明從那靈生比說方言大多了。我們可能從來沒有說方言,但我們能向全宇宙宣告,我們已從那靈生,我們是神的兒子。不僅如此,我們並不是僅僅作養子或女婿;我們乃是在生命裡從神生的兒子。我們這些從神生的人是神聖的,我們經歷了神聖的出生,我們有神的生命,並且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這的確是宇宙中最大的神蹟。我想到這神聖出生的事,常常裡面充滿驚奇,喜樂忘形。何等希奇!我們竟是神的兒子,三一神成了那靈在我們裡面。
與主成為一靈
保羅在書信裡囑咐我們,不要憑著特殊的道理或教訓而行,乃要憑著靈而行。最近主給我們看見,祂不是要我們單單活在祂的同在裡,更是要我們藉著與主成為一靈而活基督。許多年前,我得著勞倫斯(Lawrence)弟兄的名著『與神同在』的幫助。我年輕的時候,非常愛那本書。然而,我漸漸明白,實行與神同在實際上是舊約的事。在新約裡沒有說到實行與神同在。反之,在新約裡啟示,我們應當藉著與基督成為一靈而活祂。在創世記十七章,我們讀到亞伯拉罕行在神面前,就是在神的同在裡。但在新約裡,在林前六章十七節保羅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不僅僅是行在神的同在裡,乃是生活行動與祂是一。保羅說到與主成為一靈,這並不是比喻,乃是陳述事實。不僅如此,保羅不是說,『我的生活行動是在主的同在裡。』他乃是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在神的同在裡生活行動與活基督,有極大的區別!
已過幾年裡,主給我看見,我的實行有許多是舊約行在主面前的作法。我能見證,多年來我相當成功的行在主面前,並活在祂的同在裡。但現在我實行與主成為一靈。我一再向祂承認關於這事的缺欠。我通常在早晨禱告:『主,我感謝你,又有新的一天來活你,又有一天叫我實行與你成為一靈。主,賜給我今日的一分恩典,叫我能與你是一靈而活著。』雖然我清早禱告得這麼好,但在一天當中,我可能一再失敗,沒有與主成為一靈。有時候我問自己,一天當中有多少時間我真正與主是一靈。我就看見自己多麼照著道德而活,沒有照著那靈而活。但合乎道德是一件事,與主是一靈是另一件事。
憑著靈而行,意思就是與主成為一靈。第一種憑著靈而行,就是保羅在加拉太五章十六節所題的,乃是我們與主成為一靈的生活行動。我從經歷中學知,活在主的同在裡,比與祂成為一靈而活容易多了。我與別人談話的時候,常常在主的同在裡;然而,我可以感覺到我沒有與祂成為一靈。所以,我需要禱告:『主,赦免我。我在你面前說話,但並沒有憑著你而說。這只是我出於好意的說話,但是主,說話的人是我,不是你。』
這些日子我服事眾聖徒的時候,我渴望指出新約的要求是叫我們與主成為一靈而活。這就是憑著靈而行。在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事上,我們需要有把握,我們與主是一靈。我能見證,我問自己的生活有多少真正與主是一靈,一次又一次,我都是失敗的。甚至我釋放信息的時候,也需要問我是不是真正與主是一靈,還是只用從主來的能力說話?我釋放了許多篇關於照著靈而行的信息。現在我要強調這事實:照著靈而行,意思就是生活行動與主是一靈。只要我們與祂是一靈,我們自然而然就照著祂。保羅能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因為他生活行動與主是一靈。我們與祂是一靈的時候,就是真正活祂。
在神的同在裡生活行動,很容易符合我們天然的觀念。然而,信徒與主是一靈,卻不是照著人天然的觀念。我們很容易明白出埃及記說到主的同在隨著以色列人,我們也可能把這話應用到自己身上,領悟我們往某地去的時候,主的同在會隨著我們。然而,我們的生活應當與主是一靈,卻不是照著我們天然觀念所想的。有些基督徒甚至說,宣稱我們能與主成為一靈,乃是褻瀆。照他們看,罪人根本不可能與主成為一靈。然而,聖經清楚的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雖然我們讀過這話,但我們可能沒有反應,因為我們受宗教、天然、與傳統的觀念遮蔽。我們對這樣重要的事甚至可能毫不關心。但最近主把我們帶到這點,就是我們必須留意新約要求我們與祂成為一靈。不錯,照著舊約的實行,亞伯拉罕能行在主的同在裡,但我們是在新約裡。照著神新約的經綸,主渴望進到我們裡面,與我們成為一,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祂要我們與祂成為一靈。主今天的經綸是要我們這樣與祂成為一靈而行。
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生活行動與父是一靈。祂說話的時候,父在祂的說話中說話。祂與父是一,父也與祂是一。主憑祂的父活著,祂盼望信祂的人也照樣生活。所以,祂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主不僅渴望我們活在祂的同在裡,也渴望我們憑祂活著。憑祂活著,實際上就是與這活的一位成為一靈而活。這是新約的要求,這也是保羅在加拉太書裡所說的第一種憑著靈而行。
我盼望許多人對於與主成為一靈而活這話有深刻的印象,並能禱告說,『主阿,從現在起,我不會僅僅滿意於你的同在。即使我能像勞倫斯弟兄一樣成功的實行與神同在,我也不會滿足,因為我知道,主,你不會滿足。你要與我成為一靈。主,賜我恩典,使我與你是一靈。』在我們所說或所作的一切事上,我們需要操練與主是一。我們越在日常生活中與祂是一靈,我們就越享受救恩、聖別與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