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39-1
第三十九篇 在神聖的準則和腳蹤裡憑著靈而行1
【讀經】
加五16: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五25: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禱讀】
加五16: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peripateo),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五25: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stoicheo)。
我們在前篇信息裡指出,有兩種憑著靈而行。第一種行指我們一般的日常生活。第二種行是在線道或隊伍裡行。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更詳細的看第二種行,就是在神聖的準則和腳蹤裡憑著靈而行。
事實上,每一個人在他的為人生活裡都有兩種的行。第一種行是一般的、隨意的,這包括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有一般的事。第二種行是帶有專一目的,朝著確定目標的行。例如,青年人每天必須顧到一般生活的事;這是第一種行。然而,他也必須上學,帶著畢業的指望來讀書;這是第二種行,朝著目標的行。
兩種的『行』
照著聖經,每一個在基督裡的信徒,都該有兩種憑著靈而行。第一種是我們日常的生活行動,第二種是在神聖的準則和腳蹤裡的『行』。我們既是基督徒,就不像那些在地上隨便行動、沒有目的的人。我們為神所創造,也為神所重造並重生,這是有確定目的的。所以我們必須有第二種『行』,以完成神的定旨,並達到我們在地上生活的目標。
第二種行需要第一種行作支持。例如,學生一般的日常生活若是不正確,他就無法把書讀好。他的生活行動若是愚昧或者荒唐,他就無法畢業。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他不會有第一種行,來支持第二種朝著畢業為目標的行。與完成我們人生目的有關的第二種行,必須由第一種行來支持。每個人都需要有兩種的行。第一種行,是隨意生活行動;第二種行,是要達成他在地上的目的。要達成我們在地上的目的,我們需要第二種行。但要完成第二種行,我們需要第一種行。因此,第一種行支持第二種行,第二種行是朝著目標的行。
在第一種憑著靈而行裡,我們憑著靈生活、為人並行動。這種行支持第二種行─朝著目標的行。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不是漫無目的的人。我們在地上的生活有確定的目的。我們不是沒有目標、隨隨便便的生活。神有永遠的定旨,祂的心意是要祂的子民為祂的定旨而活。神創造我們,重生我們,都是為著完成祂的定旨。因為神是有定旨的,並且要達到祂的目標,祂就囑咐我們要有兩種憑著靈而行:一種是建立正確的日常生活,一種是符合神聖的準則和原則,以達到神所定的目標。
在今天的基督徒當中,兩種的行都受到破壞。首先,許多基督徒沒有過正確的基督徒生活。他們沒有禱告的生活,沒有規律的讀聖經,也沒有不斷的接觸主。他們沒有憑著靈而行,乃是憑著倫理或道德而行。他們也許不偷竊、不撒謊;然而,即使他們很善良、誠實並忠信,他們也沒有憑著靈而行,乃是憑著自己的標準而行。這就是說,在實際的實行上,他們憑著肉體和己而行。他們也許成功的遠離惡事,卻沒有顧到那靈。他們只顧到自己的口味、揀選、愛好和願望。
我們要有神的兒女正確的生活,就需要有第一種憑著靈而行。這就是說,我們不該憑著任何事物,而不憑著靈而行。
呼求主的名
我們若要有第一種憑著靈而行,就需要禱告,並呼求主的名。在帖前五章十七節,保羅吩咐我們要不住的禱告。我發現我們若想要正正式式的禱告,求主幫助,就不可能不住的禱告。我們也許長久以來實行這種禱告,但我們無法不住的禱告。然而,我們只要呼喊:『主耶穌,哦,主耶穌,』就能不住的禱告。雖然我是個年長的人,在主裡也多年了,但我仍在學習不斷呼求主的名。我從經歷中發現,這件事很容易忘記。早晨醒來的時候,我也許開始呼求主的名。但幾分鐘之後,我可能被某種思想打岔,停止我的呼求。忽然,我察覺我在那裡,便又開始呼喊:『哦,主耶穌。』
禱告是屬靈的呼吸。我們都知道,我們要活著,就必須呼吸。無論我們在那裡,都能藉著呼求主名而有屬靈的呼吸。無論我們作甚麼,我們都能終日藉著呼吸主的名來接觸祂。我們進行清晨的例行工作時,能呼求主耶穌。我們也許發現,我們料理實際的事務時,有三十分鐘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若操練,就會建立起呼求主名的習慣。這是第一種行的一部分,在這種行裡,我們憑著靈過正確的日常生活。
我們若沒有第一種憑著靈而行,就不彀資格有第二種。因為許多基督徒沒有憑著靈過正確的日常生活,他們就沒有裝備好,有為著完成神定旨的那種行。要有這第二種行,我們必須實行與主成為一靈而活。我們不該鬆散、隨便或懶惰,我們生活行動必須與主是一,藉此過正確的日常生活。我們該禱告、讀聖經、接觸主,並且在與別人的關係上舉止合宜。我們都需要有第一種的憑靈而行。
朝著目標而行
許多基督徒有正確的日常生活行動,卻沒有第二種的行。他們基督徒生活的目標似乎只是要和氣、善良、正確。你若問他們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是甚麼,他們會告訴你,他們的目標是要作個好基督徒以榮耀神,將來有一天上天堂,能毫無羞愧的見主。你若在許多年前問我,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是甚麼,我會說,我的目標是要作個好基督徒,循規蹈矩以榮耀神。現在我領悟,照著聖經,神有專一的目的,祂在我們前面定了祂要我們達到的確定目標。除了祂的目的和目標以外,祂也提供了道路。我們可以把這條道路比喻為通往專一目的地的公路。神的道路是我們達到目標必須遵行的路線、準則、原則。讚美我們的神,祂是有目的的!祂有一個目的要完成,有一個目標要達到。祂也定了一條將我們引到這目標的道路。這道路就是我們必須遵行的準則、原則、路線。當然,這不是第一種憑著靈而行,乃是要達到神目標的第二種行,在行列中的行。
這第二種行的希臘字,史托依奇歐,在新約裡用了四次。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保羅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保羅在六章十六節也用到這字:『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就是臨到神的以色列。』這裡我們看見,保羅把第二種行聯於『這準則』,就是作新造的準則。在腓立比三章十六節,保羅也把第二種行聯於準則(規則):『然而,我們無論到了甚麼地步,都當按著那同一規則而行。』在羅馬四章十二節,保羅把這種行聯於腳蹤:『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保羅用腳蹤這辭,顯然含示一條道路。照亞伯拉罕的腳蹤行,就是照某一條道路而行。
憑著靈作準則而行
我們若參照其他用『史托依奇歐』這希臘字來說到『行』的經文,來看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就會看見憑著靈而行,就是憑著靈作準則而行。那靈自己乃是導向神目標的道路、準則、路線、原則。那靈自己該是我們的準則。我們若要有第二種憑著靈而行,就必須接受靈作我們的準則、我們的道路。這好比在公路上開車,要達到專一的目的地,這與僅僅到處逛逛不同。我們在公路上開車時,公路上的線道就是準則:照著這準則開車,就能達到我們的目的地。
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行動裡,第二種憑著靈而行乃是以那靈為準則而行。我們的準則不該是道理或神學,也不該是律法。保羅寫信給加拉太人的用意,是要告訴他們,不該再以律法為準則。加拉太的信徒已從那靈岔到律法,以律法為準則。保羅告訴他們,他們是無知的,他們應當轉回以那靈作準則。他們既然憑著靈得了生命,並且憑著靈活著,就該憑著靈作準則而行。我們若要有第二種行,以完成神的定旨,首先必須學習憑著靈作我們的道路、準則、原則、和路線而行。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我的願望是留在華北。然而,我卻必須先遷往南方,後又遷到臺灣。雖然我的心意是要往北,主卻引我向南。至終,那靈引導我來到美國,並且留在這裡。這樣憑著靈而行,對我乃是真正經歷第二種行,這種行乃是要達到神的目標。要完成神的目的,達到祂的目標,我們必須以那靈作我們的公路。因為我有把握,我正以那靈為我的公路,我就能剛強壯膽。
我鼓勵眾聖徒要有第二種憑著靈而行。你需要禱告:『主,我要跟隨你,有第二種憑著靈而行,好完成你的定旨。我不要憑著道理、神學、組織、或天然的觀念而行。我要憑著靈作我獨一的公路而行。』
照著五章二十五節,我們既憑著靈得了生命並活著,現今就該有第二種憑著靈作準則的行。我們已憑著靈得了生命,使我們憑著靈而行,以完成神的定旨。擺在我們前面的是何等榮耀的目標!把我們引到這目標的公路乃是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彰顯。我們行在這獨一的公路上,既不該出軌,也不該轉向,乃要一直邁向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