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41-2

第四十一篇 憑著靈而行以活基督2

目錄

【讀經】

加三5: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禱讀】

加五22-23: 但那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反對。

                                                                                   

向律法死了 保羅在二章十九節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保羅要加拉太人領悟,他向律法乃是死的。不管律法多好,保羅已經向律法死了,並且不再與律法有一點關聯。死已將他從律法隔開,這使他可能向神活著。 一個生命與一個生活 保羅在二章二十節接著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這裡我們看見,這位啟示到保羅裡面的基督,現今活在他裡面。這兩位─基督與保羅─同有一個生命與一個生活。 這個生命與生活的一,好比一棵樹上的枝子接到另一棵樹上一樣。那樹與接枝到牠裡面的枝子分享同一個生命,並同有一個生活。保羅與基督過這樣一種奇妙的接枝生活。這裡我們所有的不是交換的生命─人的生命換成神的生命,乃是接枝的生命─人的生命接枝到神的生命裡。在這接枝的生命裡,我們與基督乃是一。何等奇妙!沒有言語足以描述這事。這接枝的生命乃是照著神新約經綸的生命與生活。 接受那靈 保羅在三章二節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保羅在一章說到神的兒子啟示在他裡面,在二章說到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但現在他忽然轉變用辭,說到接受那靈。這指明這位啟示在我們裡面神的兒子,和現今活在我們裡面的基督,就是我們藉著聽信仰所接受的那靈。不要弄錯了,以為神的兒子、基督、與那靈是分開的。照著傳統論到三一的神學,父、子、靈是三個分開的人位。我們按著聖經教導人基督就是那靈時,就被定罪,並被指控為異端。 我們無法在道理上充分解釋神聖的三一。但我們從經歷知道,神的兒子就是基督,基督就是那靈。每當我們說『主耶穌』,我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那靈就來了,這事實指明基督與那靈乃是一。為這緣故,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就接受那靈。這證明那靈就是耶穌基督的人位。正如我們呼喊某人的名字,那個人(不是那個名字〉就回應;照樣,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字,那靈就來了。我們從經歷知道,我們呼喊『哦,主耶穌』,從來沒有一次是耶穌回應而那靈沒有回應的。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字,來的就是那靈,沒有一次例外。 加拉太一、二章與啟示有關,說到神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以及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但我們轉到經歷,如我們在三章二節所看見的,我們就領悟到,我們所接受的那位乃是那靈。那靈就是神的兒子基督的人位。 接受那靈不是一次永遠的。這像呼吸一樣,是一生之久的事。這就是保羅在三章五節用現在式的原因,他說,『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這裡保羅不是說神曾經供應那靈,或說祂將要供應那靈,他乃是說神正在供應那靈。因為神不斷供應那靈,我們就需要不斷接受那靈。 浸入基督 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何等奇妙!一面,基督已經啟示在我們裡面,現今在我們裡面活著;另一面,基督已經穿在我們身上。我們裡外都有基督。祂是我們的中心,也是我們的圓周;祂是我們的裡面,也是我們的外面。裡面我們有基督,外面我們也有基督。基督是我們裡面的內容,也是我們外面的彰顯。我們如此經歷的這位基督,乃是那靈。 從那靈而生,成為神的兒子 在四章我們看見基督救贖了我們,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5。〉不僅如此,因我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二6。〉在前面的信息裡我們曾指出,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是藉著孕育及出生的過程。那靈進入我們裡面,並不像水倒進瓶子裡,乃是藉著非常真實的孕育與出生的過程。我們確實已從那靈而生。那靈進入我們裡面,是藉著導致奇妙出生的神聖孕育的過程。藉著這孕育與出生的過程,那靈已生機的作到我們這人裡面。我們重生的時候,我們裡面就發生這生機的聯結。現今我們的確生機且主觀的得著那靈。 因著我們已生機的聯於那靈,現今我們無法將那靈從我們的靈分開。例如,我們所喫的食物,新陳代謝的消化並吸收以後,就再也不能從我們分開。同樣,既然那靈生機的進入我們裡面,祂就不能從我們分開,我們也不能從祂分開。讚美主,兒子名分的靈已進入我們裡面,我們已從那靈而生,成為神的兒子! 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 我們這些神的兒子現在需要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四19。〉要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我們就需要忘記我們自定的律法,讓基督完全佔有我們。基督越在裡面佔有我們,祂就越成形在我們裡面。 那靈的果子 保羅在五章囑咐我們要憑著靈而行。他在十六節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這裡憑著靈而行,實際上的意思是活基督,照著內住的靈行動、行事並為人。我們不發脾氣,或不沉迷於某些屬世的娛樂,原因該是我們照著那靈而活。同樣,我們或是冷靜,或是興奮,我們冷靜或興奮的原因應當單單是我們照著那靈而活。 我們若這樣活基督,自然而然會有結出那靈果子的生活。(五22~23。〉保羅列出那靈果子的各面以後說,『這樣的事』,沒有律法反對。他用『這樣的事』一辭,指明那靈的果子不限於二十二、二十三節所題的各項。保羅所題的各項美德,都是基督各面的彰顯。這些美德不是行為,乃是果子。仇恨是肉體的行為,而愛是那靈的果子,是活基督的自然結果。樹不是憑著行為產生果子。樹產生果子乃是樹裡面生命的結果。同樣,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和那靈果子的其他各面,都不是我們行為的結果,乃是由那住在我們裡面,並從我們活出來的基督所產生,惟一屬靈果子不同的各面。 照著那靈而活,以彰顯基督 我們在日常生活所有的小事上,都需要憑著靈而行。例如,一位弟兄去理髮,他不該照著某種方式或標準,乃該照著那靈。甚至在理髮的事上,他也該與那靈有交通。同樣,姊妹們的穿著需要照著那靈,而不該照著地方召會所實行的某種作法。遵照地方召會中的人一般穿著的方式,可能是很好的習慣或作法,卻不是生命。姊妹們若照著某種習慣穿著,結果不會是生命。但她們若憑著那靈並照著那靈穿著,結果就會是生命。 憑著靈而行,因而使我們日常生活行動的每一面都符合那靈,完全是生命的事。這不是習慣、習俗、或遵照成規的問題。從人的觀點看,遵照某種標準與作法,也許是好的,因為這會改良人的行為。這也許會使那些粗魯、不服的人,變得溫和且順從。這樣一種外面的改變固然好,但與基督或那靈全然無關。神所要的不是我們遵照某些習俗或習慣,即使這樣遵照成規在人眼中非常美好。神是要我們活基督;這位基督乃實化為那靈。神新約的經綸完全在於憑著靈而行以活基督。加拉太書裡所啟示的第一種憑著靈而行,乃是我們活基督,彰顯那靈果子的各面。我們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應當是憑著靈而行,好藉著彰顯基督同祂所有絕佳的美德而活祂。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1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1-2

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