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10-1
第十篇 萬有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三)1
【讀經】
弗一10: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禱讀】
弗一10: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本篇信息,是進一步繼續說到萬有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弗一10。)首先我們需要看見,甚麼是時期滿足的時候。以弗所一章十節說,『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為著』這辭的意思是『結果產生』,或『為要有』。本節中的『經綸』是時期滿足時的經綸。這裡的時期,無疑是指世代說的。因此,時期滿足的時候就是世代滿足的時候。
四個世代
在聖經中有四個不同的世代(時代)。約翰一章十七節說,『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在此我們看見,律法與摩西有關,恩典與耶穌基督有關。這裡含示兩個世代:律法的世代和恩典的世代。摩西被興起來,律法的世代就開始了;基督來了,恩典的世代就開始了。羅馬五章題到亞當和摩西。(14。)罪與亞當有關,並且正如我們所看見的,律法與摩西有關。因此,這裡有三個人─亞當、摩西和基督,以及三件事─罪、律法和恩典。亞當與罪有關,摩西與律法有關,基督與恩典有關。這指明從亞當到基督的再來,共有三個世代:罪的世代、律法的世代、以及恩典的世代。
你們很多人熟悉七個時代的神學教訓,就是無罪時代、良心時代、人治時代、應許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以及國度時代。這種七個時代的說法並非不正確;但照著聖經的記載,我們可以說,在千年國以前只有三個世代,就是亞當的世代、摩西的世代、和基督的世代。在恩典的世代之後,國度的世代就來到。這將是屬天管治臨到地上的一千年。因此,共有四個世代:罪的世代、律法的世代、恩典的世代、和國度的世代。
這四個世代就是時期。這四個世代中的頭一個開始以前,沒有時間,只是已過的永遠。在這四個世代之後,也不再有時間,乃是將來的永遠。在已過的永遠和將來的永遠兩端之間,有四個世代,就是四個時期。亞當的時期是罪的時期,摩西的時期是律法的時期,基督的時期是恩典的時期,千年國的時期是國度的時期。當這四個時期完成了,那就是時期滿足的時候,就是諸世代的完結。亞當和摩西的世代已經完結了,恩典的世代即將結束,千年國的世代還未開始。在第四個世代完結以後,將有一個經綸,保羅稱之為時期滿足時的經綸。
當保羅在地上的時候,有一個經綸,他稱之為恩典的管家職分。(弗三2。)不僅在保羅的時候有一個經綸,在每個世代都是如此;在亞當的世代、在律法的世代、在恩典的世代是如此,在要來國度的世代,也必定有一個經綸。在諸世代滿足時,將有完滿、終極的經綸。
經綸的意義
現在我們必須領會經綸是甚麼。根據一種教訓,經綸是指世代說的。然而,這種領會並不正確。另一種教訓說,經綸是指神在某個特殊時期之內,對待祂子民的方式。譬如,在無罪的時代,神以一種方式對待人;在良心時代,祂以另一種方式對待人。照樣,在人治、應許、律法、恩典、和國度的時代中,神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人。這種對經綸的領會並非不正確,但是不彀充分。經綸乃是分賜的行動或步驟,是指神將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說的。我多年研究經綸這件事,並且研讀過許多圖表;但我從未聽說過,神的經綸就是把祂自己分賜到祂的子民裡面。我們必須忘掉所有的圖表,並記住一個基本的點:神如今正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
生命的分賜
我們曾指出,當撒但這死的權勢,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時,撒但對人就成了死亡和黑暗。死帶進敗壞,而黑暗帶進混亂。撒但的目標乃是要敗壞神的創造,而造成混亂。但是讚美主,凡死亡氾濫的地方,生命就更加洋溢!撒但進來殺死之後,神就進來點活,分賜生命。那裡有生命,那裡也就有光。死亡來毀壞,生命卻來醫治;黑暗帶進混亂,光卻帶進正當的秩序。我們必須記住,撒但進來殺死神的創造,死亡帶來毀壞,黑暗帶進混亂。然而,神進來點活被殺死的創造,並且帶進秩序。在這秩序中,萬有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神的經綸就是將生命分賜到死了的人裡面。雖然亞當死了,神卻進來將祂自己的成分,分賜到亞伯裡面;祂在以挪士和以諾的身上也作了同樣的事。不要以為以諾在他自己這個死了的人裡面,能與神同行三百年之久。(創五22。)惟有藉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他裡面,這纔有可能。挪亞也是這樣。挪亞與神同行,並且有剛強的信心,這是因為神將祂自己分賜到他裡面。從亞伯開始,神分賜祂自己;以後一代一代的增加。因此,對以諾的分賜就大於對以挪士的分賜,而對挪亞的分賜又大於對以諾的分賜。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分賜更大。行傳七章二節說,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那個顯現當然是一種分賜。亞伯拉罕能對神有信心,因為神已經分賜到他裡面。
在我們聽見福音並悔改時,同樣的事也發生在我們身上。當我們悔改並向神承認我們的罪,神就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儘管在那時我們並不覺得神的分賜。然而,當我們回想自己的經歷,我們知道情形就是如此。在我悔改並向神認罪的那一天,有個東西就分賜到我的全人裡。我雖然哭泣,但我裡面卻是火熱。這是神的感動,也是祂的分賜。當神來感動我們,祂就把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沒有甚麼能像神的經綸那樣改變我們。神的經綸能把強盜變化成聖徒,因為神的經綸乃是將神聖別的性情分賜到這人裡面。我鼓勵你們大家為著祂的分賜到主面前三十分鐘;在那段時間裡,忘記你的難處和環境,只要單單向祂敞開,承認你的短處和過錯。你越向祂承認,你就越為祂開路,使祂將自己分賜到你裡面。
不論我們用甚麼辭─分賜、感動、灌輸或注入─在經歷上都是一樣的。我不在乎用辭;我在意神聖的元素分賜到你裡面。我們需要神進到我們裡面,我們需要神的元素作到我們全人裡面。這就是經綸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