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12-1

 第十二篇 受了聖靈為印記1

目錄

【讀經】

弗一13: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弗一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禱讀】

弗一13: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我們已經指出,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節可以分為三段:父的美言、(3~6、)子的美言、(7~12、)和靈的美言。(13~14。)父神計畫,子神完成父所計畫的,靈神應用子照著父計畫所完成的。所以,父計畫,子完成,靈應用。在這段經文裡,我們看見計畫、完成、和應用。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了應用。


印記和憑質


根據一章十三至十四節,靈的應用有兩方面:印記和憑質,或者可以說,印塗和作質。靈的應用就是祂的印塗和作質。事實上,靈本身就是印記,也是憑質。靈的印記和靈的憑質都與我們裡面的運行有關。所以,印記實際上就是印塗,而憑質就是作質。靈在我們身上不僅是印記,祂現今也正在我們身上印塗。祂不僅是憑質,保證我們得基業,祂現今也在我們裡面作質。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靈的印塗,下一篇要看靈的作質。


印記表徵所有權


我年輕時,聽到弟兄會的教師們說到聖靈的印記,我也就著這件事研讀過一些書,但是我從來沒有聽過聖靈的印塗。印記是一回事,而印塗又是另一回事。受了聖靈為印記,意即被聖靈這活的印記所標明。我們已成了神所選定的基業。(11。)在我們得救時,神把聖靈放在我們裡面作印記,將我們標出,指明我們是屬神的。聖靈,就是神自己,進到我們裡面,使我們有印記所表徵之神的形像,因此得以像神。譬如一位弟兄在他的聖經上蓋了印,這一蓋,他的聖經就帶著印的形像。所蓋的印指明那本聖經是屬於他的;所以,印記代表所有權。當我們信了主耶穌,神的靈就印了我們。這表徵神是擁有我們的一位,我們是屬於祂的。


我年輕時,人很著重的告訴我說,我是屬神的。我也受教導說,不論我們如何叫聖靈憂愁,祂永不會離開我們。不過阿米尼亞神學派的人士不同意這點。多年前在中國的一個德國差會,出版了一本關於聖靈的小冊子。在這本小冊子裡有一幅圖畫:一隻鴿子表徵聖靈,從一個使祂憂愁的信徒身上飛走。弟兄會攻擊這種教訓,說聖靈進到我們裡面之後,永不會離開。他們非常強調聖靈作印記的教訓。他們說,『一旦印記蓋在你身上,不論你作了甚麼,都拿不開了。』我同意聖靈不會離開我們的這種說法。在這件事上弟兄會是對的;不過,他們太重道理了。


印記帶著神的形像


每一個印記都有一個形像。如果印是四方的,那麼形像也是四方的。聖靈作神在我們身上的印記,乃是帶著神的形像。這含示聖靈的印記就是神的彰顯。當你身上帶著聖靈作神的印記時,你就帶著神的形像和神的彰顯。


當我頭一次在倪弟兄的書上讀到這一點時,我非常快樂。我有印記,指明神擁有我這個人;不僅如此,我有這個印記,就有神的形像。然而那個快樂沒有維持多久。經過一段短時期後,我發現我並非實際的有神的形像。不錯,聖靈的印記是在我身上,但是我卻沒有形像。印記是印記,我還是我。我有印記在身上,但是我沒有過著印記的生活。


每當我們認識某些真理或道理,卻沒有經歷時,我們至終必定會因為缺少經歷而感覺困擾。道理也許非常好,但我們對這道理的經歷可能很少。這就叫我們困惑了,因為聖經說的是一回事,而我們的經歷卻是另一回事;我們所是的和聖經所說的對不起來。聖經說我們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這意思是說,我們帶著神的形像和彰顯。然而照我們的經歷,我們好像沒有印記或形像。我不願受欺騙。當聖經說的是一回事,而我的日常生活又是另一回事時,我就感到困擾。後來,我發現了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裡印記這件事的祕訣。


受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


十三至十四節說,『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十四節的『為使』含意重大。我們已經受了聖靈為印記,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我們是神所買的產業,而所買的產業得贖,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藉此我們看見,聖靈的印記是為著我們身體的得贖。我們受了聖靈為印記,是為著這個得贖。有一種英文譯本這樣繙譯:『你們受了那為著(你們)得贖所賜的聖靈為印記。』這是一個更強的說法。


聖靈的印塗不是一次永遠的事;相反的,這印塗仍然在進行中。印記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就放在我們裡面的,但印塗是從那時一直進行到現在。聖靈是印記,也正在印塗。祂仍然在我們身上印塗。我們已受了印記,現今仍然在接受印塗。


我們很多人能從經歷中見證,我們信了主耶穌,就知道我們在靈裡已經受了印記;但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裡還沒有蓋印。在我們相信主耶穌時,那靈進到我們靈裡,就在那裡印了我們。因這緣故,聖經說我們受了印記。然而,並非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都受了印記,只是一部分─我們的靈─受了印記。我們得救之後經過一段長時間,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一直沒有受印塗。但以弗所一章說,我們受印記是為著得贖。我們已指出,『為使』這辭的意思表示『結果』或『為著』。所以,在我們靈裡的印塗是為著我們身體的得贖,這含示印塗乃是在我們裡面擴展,從我們的靈開始,擴展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因為印塗正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裡,所以新約說到心思的更新。(羅十二2。)心思的更新就是聖靈的印塗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裡。聖靈的印塗必須浸透我們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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