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46-2
第四十六篇 照基本的準則而行2
【讀經】
加六14-16: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就是臨到神的以色列。
腓三14-16: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所以我們凡是長成的人,都要思念這事;你們若思念任何別的事,神也必將這事啟示你們。然而,我們無論到了甚麼地步,都當按著那同一規則而行。
【禱讀】
加六15: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
腓三16:然而,我們無論到了甚麼地步,都當按著那同一規則而行。
在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上,我們不應當是合乎宗教或不合乎宗教的,我們應當活新造。假定我非常粗魯的對待一位弟兄,這是不合宗教的。但假定我是在召會生活中多年的年長弟兄,我的粗魯和強硬都受了對付,現在我對別人文雅、溫和又恩慈。然而,我這樣待人,並不需要禱告,或與主是一。我有宗教式的溫柔、恩慈,卻沒有主。若有人對我不好或得罪我,我也許約束自己,勉強自己微笑。這合乎宗教,是在受割禮的原則裡,而不是在未受割禮的原則裡。
甚至我教導聖經時,也可能是在舊造裡。若有人第一次不領會我的教訓,我可能很有耐心的把事情再解釋一遍。我的恩慈、忍耐、與溫柔也許是可讚賞的,但這些與新造無關。我對別人教導神的話時,需要運用我的靈,憑著我重生的人,以神聖的元素,而不是憑著天然的生命,來作一切的事。這樣,我活的既不是割禮,也不是不受割禮;既不是宗教的,也不是非宗教的。我乃是活新造。這樣的生活,就是『照這準則』,照新造的基本原則而行。
我們若『照這準則』而行,就不是過宗教的生活,也不是過非宗教的生活,乃是作神的眾子活新造。這準則應當是我們的規則,我們的基本原則。這就是照著基本的準則而行。
持定我們自己的準則和原則
不論我們是那一國人,我們都不知不覺或下意識裡持定某些原則。我們都有我們自己的基本原則或基本準則。比方說,我們可能遵守一種『永遠和善,絕對不發脾氣』的原則。假定一位未婚的姊妹,住在姊妹之家,有這樣的原則規律她的日常生活。她若發脾氣,就會滿了懊悔。她甚至可能因為破壞她的一個基本原則而懊悔哭泣。
一位姊妹要結婚的時候,可能對自己起誓,絕不向丈夫發脾氣。她也許從來沒有告訴人她這樣起誓過,可是神知道。不但如此,這個誓可能成為管制這位姊妹婚姻生活的基本原則。從她結婚第一天起,她就照著這基本原則而行。然而,將這樣的原則當作我們的基本原則,乃是錯誤的。我們惟一應當持定的基本原則,乃是照著新造而行。我們不該擔心我們的脾氣,只該作神的兒子活新造。我們不該實行和善或服從,而該實行神聖的兒子名分,就是新造。
以新造作我們的基本原則
新造必須是我們的基本原則、我們的基本準則。神的兒子帶著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結果,我們現今有神聖的元素,就是經過過程的神自己在我們裡面。以這元素作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且照此而行,有何等不同!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次聽到一位傳教士說,聖經的教訓和孔子的教訓相同。他接著告訴我們,孔子教導我們要孝敬父母,聖經也這樣教導人。然後他又鼓勵我們接受基督教,因為基督教的教訓與孔子的教訓相同。我聽到這話,就對自己說,『若是這樣,我們已經有孔子的教訓,為甚麼還要接受基督教呢?』說聖經的教訓與孔子的教訓相同,這是多麼瞎眼!
憑那靈作為基本準則而行
聖經沒有教導我們尋求聖靈的幫助,循規蹈矩作神的造物。照著聖經的啟示,神的心意是要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神創造人類時,作了必要的準備,要達到這目標。祂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祂設計並創造人作器皿盛裝祂。因為我們墮落了,神就差遣祂的兒子來救贖我們。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裡面,重生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如今那靈,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住在我們靈裡,作工、運行、活動、並膏抹我們,使我們完滿的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子,需要憑著這靈而行,以這靈作我們的基本準則、基本原則。這樣憑著靈而行,就是照著基本準則而行。
我們不應當以道德標準或宗教要求作為我們的原則。我們的基本原則應當是新造,就是神聖的兒子名分,連同神的生命與性情。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以兒子的名分,就是新造,作為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且照著這個原則而行。我們若這樣作,就要在神兒子的名分裡長大成熟。這樣,我們有一天就要在榮耀裡,神要從我們裡面照耀出來。這樣,我們將是三一神的浩大的、宇宙的、團體的彰顯。那就是神聖兒子名分的完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應當實行照著這兒子名分作我們的基本原則,我們的基本準則而活。讚美主,我們這樣行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