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20-1

 第二十篇 死在過犯並罪之中1

目錄

【讀經】

弗二1:而你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

弗二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首領;

弗二3:我們眾人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在我們肉體的私慾裡,行事為人,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和其餘的人一樣;

【禱讀】

弗二1:而你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

弗二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首領;

                                                                                 


本篇信息我們來到以弗所二章。我們已經看見,第一章裡沒有題到神的憐憫,因為那裡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但是第二章描述一個可悲的光景,一個需要神豐富憐憫的光景。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說到第二章的頭三節。


事實上,以弗所二章主要的不是說到墮落之人可憐的光景,乃是說到召會的產生與建造。在第一章末了,我們看見作基督身體的召會,是從升天之基督的傳輸所產生的。這是從積極的觀點、從上頭來看召會。然而我們必須不僅從上頭來看,也從低處來看。保羅在第一章是從諸天界裡來看召會。從這個角度來看,召會是升天之基督傳輸的結果。但是在第二章,保羅是從低處來看召會,從墮落人類悲慘光景的角度來看召會。


壹 第一章的繼續


以弗所二章一節說,『而你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按著文法,『而』字指明,一章末句還未寫完。一章末節啟示,基督藉著祂所達到的,產生了召會,祂的身體。現在,第二章向我們揭示,召會產生的背景,就是死的境界。


使徒保羅在第一章說了許多美好的事物。他說召會是藉著升天之基督奇妙的傳輸產生的。在第一章裡,保羅說到基督和那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能力,使祂從死人中復活,叫祂坐在諸天界裡,遠超過一切,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並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召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但是正如我們所指出的,召會還有另一面;有基督的一面,也有我們的一面,所以保羅在二章一節就說『而你們』。召會不僅有神性的一面,也有人性的一面。在一章我們看見,召會是屬天的神性傳輸到我們裡面的結果;在二章我們看見,召會是出自屬地的人性。二章一節開頭的連接詞『而』很有意義,這字把召會的這兩面連接起來。


貳 死在過犯並罪之中


一 在屬靈上死了


二章一節說,我們原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死』是指我們靈的死,這死遍佈我們全人。我們不僅是墮落、犯罪的,我們也是死的。


一九四七年新年,我在上海傳福音時對人說,『朋友們,我們傳道人必須誠實的把人真實的光景告訴人。你們不僅是罪人,你們都是死人。你們都在棺材和墳墓裡。你們可能自認為是有教養的紳士淑女,但實際上你們是死的,是埋葬在墳墓裡的。我告訴你們這事,是因為現在基督要使你們活過來,使你們從棺材中出來。』這是傳福音的一個好方法。


羅馬書是對付罪人,所以該書不強調墮落之人是死的這事實。羅馬書所強調的,乃是罪行與罪;但以弗所書所強調的是死,是對付死人。羅馬書所啟示的救恩是根據義的救恩。按照羅馬一章十六和十七節,神的福音是有大能的,能使人得救,因為神的義顯示在其中。在羅馬書裡,神是憑著、藉著、並用祂的義拯救我們。然而在以弗所書中,神是用生命來拯救死人。義對死人沒有用處;他們所需要的是生命。許多基督徒不清楚藉著義得救與藉著生命得救的不同。故此,他們用以弗所書說明藉著義的救恩。我們是罪人和死人,需要義,也需要生命;我們需要羅馬書中的救恩,也需要以弗所書中的救恩。


二 喪失那使我們能接觸神的功能


我們因著死在過犯並罪之中,就喪失那使我們能接觸神的功能。屬靈的死廢掉了我們靈的功能。無論我們的身體或魂多活躍,我們的靈是死的,無法接觸神。


三 在過犯並罪之中


一節說,我們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過犯是越過權利限度的行為,罪是邪惡的作為。我們在得救以前,乃是死在這樣的過犯並罪之中。我們是從這死的背景中,得救成為召會─基督的身體。死人已經活過來,成了活的生機體以彰顯基督。


我們需要再說一些關於過犯的事。你賽跑時必須留在線內,超出線外就是犯規。你在線內就有權賽跑,但是你若跑出線外,你就越過了你的權利,那就是過犯。多年前,我受一位弟兄的幫助,他一直學習生命的功課。有一天他見證說,他蒙神光照之後,知道如果敲某人的門,無人回答,他就沒有權利進那房間,否則就是越過了他的權利。我非常受這見證的幫助。以後每當我到別人家裡拜訪時,我約束自己留在別人請我坐的房間裡,我不敢擅自在這房子的其他部分走動;那樣作就是越過我的權利,而有了過犯。然而有的人走遍別人的屋子,甚至查看各樣東西,卻一點感覺也沒有。他們雖然稱義自己的行為,但在神眼中他們越過了他們的權利。


比方聚會後一位弟兄把詩歌本留在椅子上,你想你有權利處理麼?不!你沒有這個權利,除非你是負責整潔會所或收拾遺失物品。但是即使你有責任收拾會所裡的東西,這並不表示你有權利翻閱弟兄的詩歌本。


在神眼中,我們多次越過了我們的權利。因此,我們是那些死在過犯中的人。不僅如此,我們也死在罪中,死在諸如說謊、偷竊等罪行之中。


參 隨著這世界的世代而行


論到我們的過犯和罪,二節說,『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這世界,指由許多世代所組成的撒但系統。因此,這裡的『世代』是指撒但系統的部分、片段、方面、以及現今時髦的表現,為撒但所利用,篡奪並霸佔人,使人遠離神和神的定旨。當我們死在過犯並罪之中,我們的行事為人乃是隨著這世界的世代,時髦的表現,現今的潮流,就是撒但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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