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62-1
第六十二篇 信徒在父子、主僕關係中的生活-1
【讀經】
弗六2-3: 『「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弗六2-3: 『「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基督藉著聖化、潔淨、保養和顧惜,要得著一個榮耀的召會作祂的新婦。正如夏娃出於亞當,又回到亞當那裡與他成為一體;照樣,召會出於基督,又要歸於基督,與祂成為一靈。神的願望,乃是要那出於基督又歸於基督的召會,成為榮耀的召會,就是彰顯神並顯出神的召會。召會藉著聖化、潔淨、保養與顧惜,就被神的素質所浸透。這樣,召會就成為新婦以彰顯基督。今天每一個地方召會都必須是神這樣的彰顯。
榮耀的召會,就是彰顯神的召會,也必須是聖別、沒有瑕疵的。這樣一個聖別的召會,首先必須從一切凡俗的事物分別出來,然後被神的元素所滲透、浸透。
召會要沒有瑕疵,就必須沒有攙雜。不潔是一回事,我們裡面有攙雜又是另一回事。我們必須純潔、沒有攙雜。沒有攙雜,意思是說,我們的所是裡沒有神之外的東西。譬如,我們就像寶石,裡面沒有外來的元素或本質。有一天召會將不僅是潔淨、純潔的,也是沒有瑕疵、沒有攙雜的。召會將完全是三一神與復活、提高並變化過之人性的調和。為使基督得著這樣一個召會,我們現今正在經歷祂的聖化、潔淨、保養與顧惜。
以弗所書頭四章論到神永遠定旨的完成。神要成就祂的定旨,就需要宇宙的新人,就是召會作為四章中那完全長成的人。就這一面說,新人乃是召會最高的一面。從召會是會眾,我們往前到召會是神家裡的親人,然後進到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末了達到召會是完全長成的人。
神的定旨需要得著成就,基督也需要得著滿足。基督裡面有一個渴望,一個深的願望,要得著滿足。惟有作新婦的召會,纔能滿足基督心裡的渴望。
甚至在夫妻的關係中,妻子也該顧到丈夫的滿足,而不是只為丈夫作些事。聖經說,夏娃未造之前,『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因此,女人被造乃是為使男人的需要得著滿足。按照聖經,男人的滿足乃在於女人。在以弗所五章,保羅陳明召會是新婦,為著滿足基督。我們已經看見,作新婦的召會所需要的,不僅是實際(真理)和恩典,乃是光和愛。
召會是新人,為著成就神的定旨;召會是新婦,為著滿足基督心裡的渴望;召會也是戰士,為著擊敗神的仇敵。藉著作戰士之召會的屬靈爭戰,神與仇敵之間的難處就解決了。召會若要成為戰士打敗仇敵,就必須有權能以及神的全副軍裝。因此,召會是新人,為著成就神的定旨;召會是新婦,為著滿足基督;召會是戰士,為著打敗神的仇敵。
在論到召會是新婦,(弗五22~33,)以及召會是戰士(六10~20)這兩段之間,插入六章一至九節,對付兒女與父母,以及奴僕與主人的關係。我們若忽略這段話,就不能成為正確的新婦或戰士。
壹 兒女與父親的關係
一 作兒女的
六章一節說,『作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使徒在勸勉兒女和父母時,先說到兒女,因為難處多是出在兒女身上。
按原文,保羅在這節裡不僅是說作兒女的,更是說到『那作兒女的』。保羅在兒女一辭之前用了指定冠詞『那』,指明信徒的兒女不是普通的;他們與世人的兒女有別。所以,這些特別的兒女,就是在信徒家中作兒女的,受勸勉要在主裡順從他們的父母。
『在主裡』,指明順從父母乃是藉著與主成為一;也指明是憑著主,不憑自己;是照著主的話,不照自己天然的觀念。信徒的兒女應當領悟,他們要藉著與主是一來順從父母。再者,他們順從父母,不是憑自己的力量,乃是憑著主自己。他們的順從也是照著主的話,照著聖經。
保羅在這節裡說,兒女要在主裡順從他們的父母,這是正當的。『正當的』,原文或作,公正的,理所當然的。順從父母不僅是正當的,也是公正的。
保羅在二至三節繼續說,『「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不只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也是第一條關於人與人之關係的誡命。(出二十12。)三節所題的應許,乃是作兒女的可以亨通,並且在世長壽。應許的頭一部分與物質祝福上的興隆有關,也指活在平安的光景裡。第二部分是長壽。按照這誡命,亨通和長壽是神給尊敬父母之人今世的祝福。
孝敬,直譯,尊敬。尊敬與順從不同。順從指行為,尊敬指態度。兒女可能順從父母,卻不尊敬父母。要尊敬父母,需要一種尊敬的態度,尊敬的靈。作兒女的,都需要學習順從父母,同時也尊敬他們。
我們若要在世上活得長久,就需要孝敬父母。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乃是慢性自殺。實際上他們在縮短自己在世上的生命。你若希望延長年日,得享福樂,就要學習順從父母,同時也孝敬他們。在聖經裡這是惟一得享長壽的條件。誰想要活得長久,就需要履行這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