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 2-1
第二篇 在腓立比的召會1
【讀經】
腓一1: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裡的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
腓一5:為了你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
腓一6:我深信那在你們裡面開始了善工的,必完成這工,直到基督耶穌的日子。
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想法,原是應當的,因為你們有我在你們心裡,無論我在捆鎖之中,或在辯護、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眾人都與我同享恩典。
【禱讀】
腓一19: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裡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
腓二2: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裡聯結,思念同一件事,
腓四2:我勸友歐底亞,也勸循都基,要在主裡思念相同的事。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在腓立比的召會的一些特點。腓立比是古羅馬帝國馬其頓省的主要城市。(徒十六12。)藉著保羅第一次去歐洲盡職的旅程,(10~12,)歐洲的第一個召會在這城興起了。
壹 建立得有秩有序
腓立比一章一節保羅說,『基督耶穌的奴僕,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這節指明在腓立比的召會建立得很有秩序。請注意保羅說到『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整本新約只在這一處有這樣的說法。保羅說到聖徒,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是很有意義的。每個地方召會,這獨一的一班人,乃是由眾聖徒組成的。眾聖徒是地方召會的組成分子。聖徒中間有帶頭的人,新約稱之為長老或監督。監督是地方召會的長老。(徒二十17,28。)『長老』是說到人,『監督』是說到功用。監督就是盡功用的長老。這裏說監督,不說長老,指明那些長老很盡責。
在第二世紀,以格那提(Ignatius)教導人說,監督高於長老。他聲言長老是地方性的,而監督行使職權的區域比地方來得大。然而,以格那提的觀念完全與聖經相反。新約清楚的指明,長老就是監督,監督就是長老。兩種稱謂是指同一班人。長老在召會中履行其職責時,乃是盡監督的功用。因此,監督與長老並不是兩班人。
在腓立比一章一節,保羅也題到執事。執事是地方召會中,在監督指導下服事的人。(提前三8。)英文的執事(deacon)是希臘字狄奧克諾斯(diakonos)的英語化形式,意思是服事的人。
腓立比一章一節給我們看見,地方召會是由眾聖徒,同領頭的監督和服事的執事組成的,這指明在腓立比的召會很有秩序。保羅不是說,聖徒『與』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乃是說『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繙作『同』的希臘字是個介系詞,實際上是『偕同』的意思。如果保羅用的是連接詞『與』,而不是介系詞『同』,就指明在地方召會中該有三班人─聖徒、監督和執事。但是他用『同』,就指明召會並不是分為這三班人。
今天組織基督教的觀念是說,召會裏要有各種不同的階級。但是,地方召會中的信徒有不同的階級是違反聖經的。新約聖經啟示,地方召會只有一班人,而這一班人是由所有的聖徒組成的。
在聖靈的引導之下,保羅刻意且慎重的用了介系詞『同』,而不用連接詞『與』。保羅用介系詞而不用連接詞是很有意義的。這指明在任何地方,只該有一個召會,包括當地所有的聖徒。我們感謝主,雖然有各種的分裂,主卻已經把我們恢復到召會起初的立場上:一地一會,包括所有的聖徒這獨一的一班人。
貳 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
在腓立比的召會也在推廣福音上與保羅有交通。在一章五節,保羅說到『你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這裏的交通,意思是有分、交接。同一個希臘字在羅馬十五章二十六節也繙作『交通』,而在希伯來十三章十六節繙作『供輸』。在腓立比的聖徒,藉著使徒保羅的職事,在福音上有交通,有分於福音的推廣。這樣的有分,包括在財物上供給使徒,(腓四10,15~16,)結果使福音得著推廣。這種交通,使他們脫離個人主義和不同的心向,含示他們與使徒保羅是一,也彼此是一。這給他們立場經歷並享受基督,這是本書的要點。經歷並享受基督的生活,乃是推廣福音、傳揚福音的生活;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因此這裏說,『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我們在推廣福音上越有交通,就越經歷並享受基督。這殺死我們的己、野心、喜好和選擇。
因著腓立比的信徒有分於福音的推廣,有分於神照著祂的經綸而有在地上的行動,他們就與保羅同享恩典。同享恩典,就是一同有分於並享受經過過程之三一神作恩典。使徒在辯護、證實福音時是這樣享受恩典的人,而腓立比的聖徒乃是他這恩典的同享者。恩典就是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來成為我們的享受。藉著與保羅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腓立比人也享受這恩典。按照希臘文的用辭,他們成了保羅恩典的同享者,分享保羅所享受的恩典。
在腓立比的召會也為保羅禱告,(一19,)使他的喜樂滿足,並叫他歡喜,(二1~2,)且供給他物質上的需要。毫無疑問,這是非常美好的召會。
參 在他們中間有不合
儘管在腓立比的召會建立得很有秩序,且與保羅在推廣福音上有交通,然而在他們中間仍有不合。由此我們看見,不合是很難避免的。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能有不合。不合起源於我們的意見;意見來自心思─魂的主要部分。在腓立比書中,保羅時常說到魂、心思和思念。在一章二十七節和二章二十節,他用『同魂』一辭;在二章二節,他說到『魂裏聯結』。
今天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必須在魂裏是一。基督徒常說在主裏是一,或在靈裏是一,但你聽信徒說過在魂裏是一麼?除非我們在魂裏是一,否則,我們的一就不實際。我們的一不過是隔牆拉手。基督徒談論合一,但他們仍然各持己見。保羅對一的觀念是不同的,在腓立比書中他明白指出,我們必須在魂裏是一。
要在魂裏是一,我們的心思必須變化且更新。羅馬十二章二節說到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你的心思很可能非常老舊,甚至年輕人也可能如此。但如果你的心思得了更新,就算你是個老人,你的心思也會是新的,是新鮮的。我能見證,基督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屈改我的心思,但是祂的確一直在更新我的心思。
我們的心思老舊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忘不掉已往的不愉快。幾年前發生在你身上的一件事,到如今你還不願忘記。這意思是說,就在這一件事上,你沒有赦免人,因為真正的赦免含示忘記被得罪的事。因著有些聖徒牢記已往被得罪的事,他們的心思就老舊了。如果我們的心思老舊,便會造成難處,且導致不合。因此,我們都要有更新的心思,這是非常要緊的。
腓立比召會惟一的缺點,就是不同的意見所引起的不合。在腓立比四章二節保羅說,『我勸友歐底亞,也勸循都基,要在主裏思念相同的事。』這兩位帶頭的姊妹是保羅的同工。然而,她們的思念卻不同。她們思念上的不同,可能不是關乎世俗的事,而是與神在地上的行動有關。就著這事,她們在魂裏有不同的意見。因這兩位姊妹在靈裏仍然是一,所以她們沒有分裂。但在實行上,她們中間因著觀念不同而有不合。這樣的不合,在那個非常美好的腓立比召會中,乃是一個缺欠。因著她們中間的不合,腓立比的聖徒就不能同魂傳揚福音。(一27。)
在二章二節和四章二節,我們看見腓立比的聖徒沒有思念相同的事,沒有相同的愛,沒有在魂裏聯結,沒有思念同一件事。今天在主的恢復中有些聖徒的光景也是一樣。主得著這些人來為著祂的恢復,他們知道召會的立場,也尊重這合一的立場。但是,他們不與其他的聖徒思念相同的事,他們沒有相同的愛,也沒有在魂裏聯結。他們能說,他們在靈裏與眾聖徒是一,這是事實;但他們不能說,他們在魂裏是一,思念相同的事,甚至思念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