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 15-2
第十五篇 使徒對信徒的關切2
【讀經】
腓二25:然而,我認為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弟兄、同工、並一同當兵的,也是你們的使徒,和供應我需用的供奉者。
腓二26:他很想念你們眾人,並且極其難過,因你們聽見他病了,
腓二27:他實在是病了,幾乎要死;然而神憐憫他,不但憐憫他,也憐憫我,免得我憂上加憂。
腓二28:所以我越發急切打發他去,叫你們再見到他,就可以喜樂,我也可以少些憂愁。
腓二29:因此你們要在主裡歡歡喜喜的接待他,並且要尊重這樣的人,
腓二30:因他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
【禱讀】
腓二25:然而,我認為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弟兄、同工、並一同當兵的,也是你們的使徒,和供應我需用的供奉者。
腓二30:因他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
已過我們曾經強調一個事實,就是我們要經歷基督,就必須認識我們人的靈,因為惟有在靈裏,我們纔能經歷基督。現在我們更要往前看見,我們要經歷基督,也必須在魂裏是一。在靈裏經歷基督,主要是單獨、個人的經歷。但是,我們個人對基督的經歷,必須產生對召會的關切。我們經歷基督的結果,若產生對召會與聖徒的關切,我們就不可能單獨。相反的,我們會領悟團體的需要。我們要顧到召會,就必須與別人是一。否則,我們越關心召會,惹出的問題就越多。一位弟兄在靈裏享受了基督,這經歷會叫他關心召會。另一位弟兄也在靈裏享受基督,但卻對召會產生不同的關心。關心的不同,就會引起問題。要對召會有同樣的關心,惟一的路就是同魂,在魂裏聯結。
讓我給你們舉個例子,說明地方召會的帶領人不能同魂時,就會產生問題。四十多年前,我必須去看望在中國某個地方的召會,幫助五位長老平息他們中間的歧見。他們個個都非常愛主,而且個個聰明、坦白又率直;不僅如此,這五位弟兄都在靈裏經歷主。然而,各人對召會的關切不盡相同。結果,他們一來到長老聚會中就起爭辯。他們不是為屬世的事爭辯,乃是為召會的事務爭辯。每隔數月,我就受邀到那個地方,去調停弟兄們,解決歧見。可是,不久之後,問題又來了。雖然這個召會的長老們都愛主,也在靈裏經歷基督,他們卻不能在魂裏是一。夫妻若不能在魂裏是一,也會發生問題。在愛主、經歷主的事上,夫妻之間沒有難處。弟兄在靈裏經歷基督,妻子也在靈裏經歷基督。但是,當他們討論事情時,丈夫有一種看法,妻子有另一種看法。換句話說,丈夫和妻子各有不同的魂。最後,妻子可能承認丈夫是頭而聽從他,但是她裏面仍然不同意他的看法。這不是真正的同魂。
地方召會的長老們一旦發現他們沒有在魂裏是一,該怎麼辦?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當然與夫妻之間的關係不同。長老們中間,誰是其他長老該服從的頭?沒有一位是頭。雖然他們愛主,並在靈裏經歷基督,他們在魂裏可能還不是一。這種一的缺欠是個漏洞,削弱了召會中的長老職分。或許有些較老練的長老不會爭吵,而會保持緘默。但是這種緘默卻可能是玩政治。事實上,他們可能不願意敞開,發表他們魂裏所有的。長老們既沒有在魂裏是一,他們關心召會和聖徒時,就缺少真正的一。他們容易在靈裏是一,卻不容易同魂。
同 魂
保羅雖然有許多同工,但只有提摩太是他能彀說與他同魂的。關於眾召會的事,只有提摩太與保羅有同樣的魂。我寶愛保羅在二章二十節所用『同魂』這一個辭。這個短短的辭打開了一扇窗戶,給我們看見一個祕訣:如何經歷基督以產生對召會真實的關切。我盼望我們都認識這個寶貴的祕訣。
因著保羅和提摩太是同魂的,他們就能經歷基督到頂點。然而,我們若只在靈裏經歷基督,而沒有與那些愛主、尋求主的人在魂裏是一,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有限。那些不與保羅同魂的同工,雖然也能經歷基督,卻達不到保羅和提摩太經歷基督的程度。
我初次讀到除了提摩太之外,保羅沒有人與他同魂,真正關心腓立比聖徒的事時,我很喫驚。難道沒有別人也真正關心眾召會麼?有,但是他們魂裏所關心的,與保羅所關心的不同。
我們遲早都要受試驗,看看我們是否與帶領者、較老練者在魂裏是一。如果你和帶領者、老練者、那些真認識召會生活光景的弟兄們沒有同魂,那麼在經歷基督的事上,你會受攔阻不能往前。但是,你若與這些聖徒在魂裏是一,你會得著保護;在經歷基督的事上,你也不會有任何難處。
不顧我們的魂
在二章二十五節保羅題到以巴弗提,說他是『我的弟兄、同工、並一同當兵的』。保羅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以巴弗提是他們的使徒,就是受差遣負有使命的人,也是供應他需用的供奉者。供奉者就是像祭司那樣供奉的人。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彼前二9,啟一6。)因此,我們對主的服事,無論在那一方面,都是祭司的供奉。(腓二17,30。)
在二章三十節,保羅指出以巴弗提有一個顯著的特點。保羅在這裏告訴我們,以巴弗提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冒著性命的危險,原文意不顧生死,好像賭徒下賭注。三十節的『性命』,原文是樸宿克(psuche),就是魂。因此,說以巴弗提冒著性命的危險,意思是他不顧他的魂。以巴弗提乃是為著召會和聖徒,甘願犧牲他魂的人。主耶穌在約翰十章十一節清楚啟示這樣的犧牲魂;祂說祂是好牧人,豫備好要捨棄祂的魂生命,為要叫我們得著祂神聖的生命。
在腓立比二章十九至三十節,我們看見關乎魂的兩個要點。第一,我們必須在魂裏是一;第二,我們必須願意犧牲或不顧我們的魂。我們若要對召會同眾聖徒有真正的關切,這兩點都是必須的。提摩太是個同魂的人,以巴弗提是個不顧魂的人。我們也該在魂裏是一,並且願意不顧我們的魂。我們應該豫備好犧牲我們的心思、意志和情感,與我們親愛的同工們是一。
對於長老們和帶領的人,特別重要的是要同魂,以及不顧自己的魂。不要愛你的魂,要學習不顧魂、犧牲魂,為召會生活付代價。倘若長老們沒有這種魂,他們就不合式在當地的召會領頭。我們若愛主、愛召會,我們首先應當在靈裏經歷主;然後,我們應當在經歷基督以關心召會上同魂,並且也豫備好願意為聖徒的緣故犧牲我們的魂。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需要這樣的聖徒:在靈裏尋求主、享受主,並且願意同魂、不顧他們的魂生命,而對召會有真正的關切。我們若在魂裏是一,像在靈裏是一一樣,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就會達到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