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生命讀經 32-2

 第三十二篇 恩典、救恩、那靈與基督 2

【讀經】
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想法,原是應當的,因為你們有我在你們心裡,無論我在捆鎖之中,或在辯護、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眾人都與我同享恩典。
腓一19: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

腓一20:這是照著我所專切期待並盼望的,就是沒有一事會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

腓一21: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

【禱讀】
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想法,原是應當的,因為你們有我在你們心裡,無論我在捆鎖之中,或在辯護、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眾人都與我同享恩典。
腓一19: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求,和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終必叫我得救。
                                                                          
辯護、證實福音

保羅在受監禁,和辯護、證實福音時,都經歷神。在腓立比一章七節保羅說到『辯護、證實福音』;他在這裡沒有題到傳揚福音。傳揚福音並不特別,但辯護、證實福音卻是特別的事。在消極方面,保羅辯護福音,抵禦那屈改、曲解福音的異端,如他在加拉太書裡所對付的猶太教,和在歌羅西書裡所對付的智慧派。在積極方面,保羅用他書信中所揭示,一切關乎基督與召會之奧祕的啟示,證實福音。在保羅的時代,福音已經被猶太教和希臘哲學屈改、曲解。因為他辯護福音,他就受逼迫。熱中猶太教者和希臘哲學家都對他不悅。此外,保羅更證實福音。他積極的使人清楚福音的目標。

福音的目標是基督與召會。保羅傳講一篇又一篇的信息,告訴人關於神的經綸。他教導基督是神的奧祕,召會是基督的奧祕。這樣,他證實福音,使所有接受福音的人都清楚福音積極的目標。

今天也有辯護、證實福音的迫切需要。很少基督徒願意說到召會。結果,即使他們傳揚福音,許多人也不認識福音的目標。他們傳揚福音的目標不過是拯救罪人,得著靈魂。因此,我們需要告訴人福音的目標,藉此證實福音。然而,我們若這樣作,就會遭遇反對。辯護福音和證實福音,都是艱鉅的工作和沉重的擔子。經歷的恩典

因著辯護、證實福音,保羅受到逼迫、捉拿和監禁。所交給他辯護、證實福音的責任,需要神聖的供應。這無法用平常的方法完成。保羅需要神聖的加強和加力。這神聖的力量和能力就是三一神自己。保羅辯護、證實福音時,神與他同在而供應他。不但如此,保羅正遭受逼迫、譏誚和嘲笑。若沒有特別神聖的供應,沒有一個平常的人能忍受這樣的對待。但保羅在被監禁時,能享受神並經歷祂。至終,保羅所經歷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他的恩典。腓立比的信徒非常蒙福,有分於保羅的恩典。這就是說,他們有分於保羅的神─他所經歷的神。

現在我們領會『我的恩典』這辭的意義。這是指保羅所經歷、享受、並有分的神。這不是客觀的恩典,乃是主觀經歷上的恩典。這樣的恩典與僅僅解釋為不配得的恩惠者很不相同。我們曾一再指出,恩典實際上是活的、神聖的人位,三一神,經過了過程,對我們成為恩典。

在主裡喜樂

保羅所經歷的恩典,成了他的救恩。凡保羅所享受於三一神的,都成了他的救恩。保羅必定是愛國的猶太人,他愛他的國家,並且極其厭惡羅馬帝國主義。因著他傳揚主耶穌基督,他成了囚犯,落在羅馬帝國主義者的控制之下。事實上,將保羅交給羅馬人的,是他的同胞。毫無疑問,保羅在監牢裡遭受逼迫時,必定在思想他的工作。在他被監禁以前,他的工作美妙而有能力,甚至在歐洲擴展。但如今他的工作停止了。有些與他同時代的人,由於私圖好爭,歡喜看見保羅在監牢裡受限制,不能完成他的工作。保羅若在這樣的景況中哭泣,就會被擊敗並且羞愧。然而,我們從腓立比書知道,保羅沒有哭泣,反倒在主裡喜樂。在這短短的一卷書裡,保羅一再說到喜樂。這指明他在監牢裡時,乃是在主裡喜樂。侍衛沒有聽見他哭泣,反而能聽見他喜樂。在此,保羅經歷並享受三一神作恩典,這恩典成了他的救恩。他所遭遇的一切,都叫他得救。

保羅被主使用,帶腓立比的人歸向基督,他無疑滿了喜樂。然而,保羅若只能在那種環境中喜樂,卻不能在監牢中喜樂,就不是真正的得勝者。保羅不僅在腓立比的工作興旺時喜樂;在監牢裡,當他為著主的工作受限制時,他也喜樂。在此我們看見真正的得勝。這得勝就是救恩,就是保羅的救恩。不但如此,我們曾指明,保羅的救恩就是他的恩典,神自己作他的享受。所以,保羅的恩典就是他的救恩,他的救恩就是他在最艱難的環境中扶持他的三一神。這樣的救恩不是客觀的,而是非常主觀的、可經歷的。這就是在腓立比書裡保羅沒有以神學的方式,也沒有以客觀道理的方式,卻以直接、主觀、個人、經歷的方式說到神的原因。保羅能說,『我的恩典一點不差就是我的神。神是我的恩典,主是我主觀、經歷上的救恩。』

經歷那靈

三一神能成為保羅經歷上的救恩,因為今天神就是那靈。為這緣故,在說到救恩的上下文裡,保羅也題到那靈。

三一神若要成為我們的經歷和享受,就必須是那靈。一章十九節的那靈實際上就是三一神。約翰七章三十九節說,『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在三十七節主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祂也說信入祂的人,從他們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38。)照著三十九節,耶穌這話是指著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經過過程。但如今主耶穌既得了榮耀,完全經過過程,那靈就在這裡給我們享受。這位靈乃是經過了神聖的過程,對我們成為便利的、作我們全備供應的三一神。

我們只要呼喊『哦,主耶穌』,就能經歷那靈。我們從我們的經歷見證,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就飲於那靈。我們早晨在戶外深呼吸,裡面就覺得新鮮;照樣,我們藉著呼求主耶穌接受那靈,裡面也覺得新鮮。

藉著呼求主接受那靈,不是奧祕派的實行。不,這是奇妙屬靈的實際,如此甜美、舒暢、並可享受。我們呼求華盛頓、林肯、柏拉圖、或孔子這些人的名,不會有這種經歷。但我們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們就覺得何等不同!這不是迷信,或僅僅心理作用,乃是運用我們重生的靈享受主。

讚美主,祂如今在我們的靈裡!因為我們的神對我們如此主觀,無論我們在那裡,祂都與我們同在。只要藉著呼求祂,我們就接受祂,享受祂,並經歷祂。藉著呼求主的名,或用聖經裡的幾句話禱告,我們就享受那靈同祂全備的供應。那靈是實際上成為我們救恩的一位。我們已經指出,我們的救恩就是我們的恩典,我們的恩典就是我們對神的享受。

享受那靈並顯大基督

我們享受那靈並有分於祂時,基督就顯出來並得著顯大。一面,我們享受那靈;另一面,得著顯大的是基督。照著聖經並照著我們的經歷,都是這樣。我們呼喊『主耶穌』,裡面就享受那靈。但享受那靈的結果,乃是基督得著顯大。祂就成為我們的彰顯。

在我們的經歷中,恩典、救恩、那靈、與基督實際上就是一。我們的恩典就是我們的救恩;我們的救恩就是那靈;那靈就是得著顯大的基督。我們也可以說,得著顯大的基督就是內住的靈,內住的靈就是我們的救恩,我們的救恩就是我們的恩典,也就是我們所享受並經歷的三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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